实控人行贿被上交所点名,连续两年违规,四方光电估值能否猛增261.9%?
来源:IPO日报
原创 邹煦晨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四方光电”)是一家看点颇多的企业:实控人行贿被上交所点名,签订包括业绩承诺在内的对赌协议,还曾连续两年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如今,四方光电将于9月8日科创板上会。
上交所查询发现的行贿
据了解,四方光电主要从事气体传感器、气体分析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传感器主要有粉尘传感器、CO2气体传感器、VOC传感器、气体传感器模块及控制器、氧气传感器等。
2020年4月,四方光电提交科创板上市的申报稿,并于4个月后披露了上会稿。
在此期间,上交所根据公开资料查询发现,四方光电的实控人熊友辉曾有行贿行为,因此,上交所要求四方光电补充披露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询问函摘要,数据来源:上交所问询回复函
上会稿显示,熊友辉曾于2010年至2011年期间向原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屈锋提供过资金12万元。屈锋后因收受多人财物而被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于2014年11月被法院判决。
关于这个事件对企业IPO的影响,四方光电将熊友辉和公司本身作了分开说明。
行贿行为摘要,数据来源:上会稿
对于熊友辉,四方光电在上会稿中表示,熊友辉涉嫌行贿情节轻微,以及该案判决距今已接近6年时间,且追诉期限即将于2021年2月届满,所以,熊友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较低。
对于公司本身,四方光电在上会稿中表示,熊友辉向屈锋提供现金的行为,事先未经公司内部合议与审批流程,且熊友辉当时作为公司持股70%的控股股东,其给予屈锋现金实质是为了其个人利益,该行为系基于个人意志的个人行贿行为。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熊友辉当时行贿的目的主要是,让屈锋多次在公私场合向地方农能办主任推荐四方光电生产的沼气检测仪,帮助四方光电提高产品销量。
即熊友辉获得利益的方式,是通过提高四方光电的业绩实现。
需要指出的是,熊友辉目前在四方光电的持股比例为67.26%,相较当时并没有下降多少,而且熊友辉和其妻子合计控制四方光电78.94%的股份,合计控制股份甚至超过当时的70%。
估值的“野心”
业绩方面,四方光电近几年净利润出现波动,其2017年至2019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5亿元、1.18亿元、2.33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86.75万元、1104.79万元、6494.96万元。
在2018年营业收入略增的情况下,四方光电的归母净利润却下跌25.69%。事实上,四方光电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降更多,同比下降幅度达39.68%。
到了2019年,四方光电不但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8.45%,而且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487.89%,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720.68%。
这或许与签订包括业绩承诺在内的对赌协议有关。
2018年9月,四方光电第五次增资时,江苏沃土、南京沃土、镇江沃土作为投资方,与四方光电及其原股东签署了《投资协议》及《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除投资款用途、各方保密义务等普通条款外,还约定了业绩承诺、股权回购、投资方优先清算权等涉及对赌的特殊条款。
直到四方光电申报科创板的前一个月,该协议中涉及对赌的条款才全部解除,仍保留投资款项用途、投资完成后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及知情权、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
对赌协议解除摘要,数据来源:上会稿
在此背景下,四方光电此次科创板IPO拟募资5.7亿元,发行1750万股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以此计算,公司达到募资目标时的估值为22.8亿元。而公司2018年11月增资时的整体估值也才4.73亿元,考虑稀释后的增值率高达261.9%。
曾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从用工总量来看,四方光电2017年至2019年每年期末的用工总量分别为276人、231人、339人,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分别为12.68%、6.49%、6.49%。其中四方光电2017年年末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
劳务派遣摘要,数据来源:上会稿
国家人社部官网显示,《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要求,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2016年3月1日前降至规定比例。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新对IPO日报表示,劳务派遣只能适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但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常规性工作岗位也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这实质上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该法的立法精神是尽量压缩劳务派遣的用工数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王建新指出。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摘要,数据来源:国家人社部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四方光电2018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降至10%以下,但将四方光电“拆开”来看,其控股子公司广东风信2018年的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高达66.67%,堪称“内藏玄机”。
对此,四方光电于上会稿中表示,虽然公司及子公司广东风信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但其后已专门开展了劳务派遣用工问题的整改工作、主动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存在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情形。
关于为何连续两年违反规定,是否知法犯法,以及期望估值猛增是否合理等问题,IPO日报向四方光电发去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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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