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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央行、证监会先后处罚申港证券 代总裁樊平未能幸免

由 宿秀荣 发布于 财经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官网显示,申港证券因未按规定划分客户风险等级而被罚款20万元。同时,时任申港证券常务副总裁(代行总裁),分管经纪业务的樊平对于申港证券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因而也被罚款1万元。

申港证券官网介绍,根据其官网披露,申港证券于2016年3月14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复设立,并于同年10月正式开业,系国内首家根据CEPA协议设立的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公司总部位于上海自贸区,在北京、上海、深圳、湖北、四川、天津、重庆、山东、福建、大连、广东、浙江、江苏、湖南、河南、安徽、陕西和广西等地分别设有18家分公司和4家证券营业部。公司股东总数为14家,其中,第一大股东为茂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2.1669%;第二大股东为民众证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2.1669%;第三大股东为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1.5875%。

2019年8月,公司董事会换届,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周浩先生为公司总裁(待其取得任职资格),聘任樊平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周浩先生履职前由樊平先生代为履行总裁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不久之前,申港证券还遭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处罚。公告显示,申港证券作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财务顾问,未发现博天环境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相关尽职调查工作与质控内核工作存在不足。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申港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