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两子公司获金融机构提供10.4亿元融资
观点地产网讯:7月1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连发布为子公司恒昌伟业房地产和参股子公司福州融锦欣泰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阳光城持有60%权益的子公司榆林市恒昌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提供4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阳光城对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恒昌伟业房地产另一股东榆林华神煤炭按股权比例为阳光城提供反担保,恒昌伟业房地产为阳光城提供反担保。
此外,阳光城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福州融锦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6.4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条件,福州融锦欣泰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阳光城及福州融锦欣泰房地产另一股东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福州融锦欣泰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46.13亿元;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37.31亿元;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8.72亿元。
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62.1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