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ST康美开盘报2.82元,上涨0.13元,涨幅为4.83%。截至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稿,涨停未有打开迹象。
上周三该股股价接近去年新低2.57元,为2.6元。市场是否认为最大利空已经出尽转为利好?其持续性有待观察。
5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称,证监会依法对ST康美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决定对ST康美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数额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ST康美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指出,历史交易数据统计显示,公司从2018年1月2日到12月28日期间,其股价从22元左右跌至9元附近,股价腰斩过半,诸多投资者损失惨重。资料显示,2018年12月31日,ST康美的流通盘超过44亿股,股东人数超过22.06万户,根据股价走势,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不在少数。
宋一欣律师和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均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初步确定:在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ST康美股票或债券,并且在2018年12月29日及之后卖出(回售)或继续持有股票或债券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在拟提起的民事侵权诉讼案件中,公司退市与否,不影响索赔诉讼的进程,但有可能会影响诉讼进度。”厉健律师提示说。
而康美药业是否可能退市,目前仍不明朗。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刘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