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8月24日上市 市场涨跌幅将放宽至20% 还有这些变化即将发生
创业板注册制迎来倒计时。
8月14日晚,深交所发布公告称,计划于8月24日组织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
这也意味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将于8月24日落地,届时,创业板全市场存量上市公司的涨跌幅也将放宽至20%。
自4月27日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不到四个月时间里,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业务规则正式发布,上市委员会、行业咨询专家库和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相继设立,企业申报、受理、审核、注册、发行等工作有序推进,相关技术系统改造稳步落地,市场组织和投教培训全面展开,廉政监督制度体系同步运行,各项准备工作就绪。
首批上市企业有望在这些企业中诞生
根据深交所官网数据显示,截至8月14日晚,创业板注册制下受理企业合计364家,其中提交注册或注册生效企业39家,完成股票发行的有18家,此外,还有三家企业盛德鑫泰、迦南智能、大叶股份将分别在8月21日完成发行,首批创业板注册制上市企业有望在这些企业中诞生。
附:完成发行或确定发行日期企业名单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首批注册制下上市的创业板新股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并设置价格稳定机制。
如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深交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
(1)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2)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3)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竞价交易中的异常行为波动则是指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
严重异常波动则是指:
(1)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第4.2条规定的同向异常波动情形;
(2)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
(3)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4)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全市场涨跌幅放宽至20%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深交所公告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将在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这也就意味着,要等到第一个注册制创业板公司上市那天,所有创业板股票将变更为20%涨跌幅。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涨跌幅限制放宽将对当前创业板的交易模式产生影响。
第三方研究机构透镜公司研究创始人况玉清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作为继科创板之后第二个注册制试点对象,创业板涨跌幅的放宽会进一步加剧市场的波动,导致更高的换手率和更大的波动幅度。
不过,况玉清指出,与风险增加相对应,机会也会更多,“这对市场不会产生本质的影响,但在其它方面,比如市场反应,20%的涨跌幅能使市场更快调整到位,从而令市场反馈时间缩短,节奏加快。”
星石投资首席研究官方磊也指出:“一方面,创业板涨跌幅限制放宽之后,和当前科创板的安排基本一致,能够提升市场活跃度,有助于改善资本市场的定价机制;另一方面,创业板的股价波动可能会有所加大,那么作为专业的机构投资者需要在选股标准上更加严格。因此,从基本面研究出发有真实业绩支撑的成长性公司或许会更受关注。”
一名资深市场人士也认为,创业板涨跌幅限制放宽,最终还是引导投资者回归企业的基本面,“20%的涨跌幅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宽泛的限制,拉板成本增加,也让交易机制更加完善;交易机制不是市场波动的主要原因,而是看企业基本面、市场博弈是否出现明显变化。”
增设退市风险警示制度
除了交易模式发生变化外,深交所还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对上市时尚未盈利、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发行人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作出相应标识。
此外,创业板还增设了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和其他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公司存在因财务和其他状况异常、重大违法等情形而退市的风险,或存在生产经营停顿、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严重异常情形。
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发行上市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以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而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深交所自该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深股通投资者参与创业板股票盘后定价交易相关规定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及业务安排由深交所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