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周慧晓婉)5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同时,《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给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电影放映服务收入今年免征增值税,已缴可抵减或退还
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电影局联合发布《财政部、国家电影局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公告》指出,湖北省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符合《公告》规定的免征条件,但缴费人在《公告》发布之前已缴费的,可抵减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或予以退还。
中国制片人协会理事长明振江表示,这次出台的税收和电影专资优惠政策,有助于影院减轻负担、复工复业,也有利于制片行业降低成本,把更多资金用于投资影片创作,争取多出好电影。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傅若清则认为此次减免的整体力度非常大,为上游制作端至下游放映端尽快恢复工作、实现行业复苏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给了观众重新走进电影院以极大的信心。
自消息发布以来,新京报记者咨询了多位院线业内人士,他们纷纷对此政策表示欢欣鼓舞,“这个政策真是好事,对片方、院线方都很有帮助。”从事多年院线工作的院线经理唐乐在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做了一个算法,如果6月底或者7月初,一部影片上映,如果它一个月的票房达到了1亿,那么片方因为这个政策就能多拿210万的票房分账。另外,这个政策也带有明显的优胜劣汰方针,尤其打击偷票房等不良行为,“政策里明确表示是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影院系统里显示多少票房,就减多少税,虽然没有直接打击但是已经让正规经营的影院减少了成本压力,而偷票房的影院则享受不到福利。”
票房分析师罗天文表示,这样的政策确实解决了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各地的扶持政策,也都是倾向于高票房的影院,一方面避免让那些偷票房的影院占便宜,另一方面也能促使影院优胜劣汰。
新京报记者 滕朝
编辑 黄嘉龄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