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中诸葛亮为什么不杀私自放走曹操的关羽?
电视剧新三国第43集中,关羽在华容道放走了曹操,回去后诸葛亮要杀关羽,这时恰好鲁肃来探营。于是当着鲁肃的面,诸葛亮拿来关羽事前立的军令状,要杀关羽,最先反对的当然是张飞,刘备则来了一招软的,拿当时三人桃园三结义说事,要与关羽同死。在这里,我倒不想说诸葛亮和鲁肃斗智的事,我想说的是关羽得以免死的理由。在当时,军令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立下军令状是要承担后果的,这一点在诸葛亮的说法中也得到了证明。但是,刘备给出了一个豁免关羽的方法,让鲁肃向诸葛亮求情。在鲁肃向诸葛亮求情后,关羽果然得到了赦免。
在这段故事中,诸葛亮没有依据法令行事,仅仅根据鲁肃的求情就免了关羽的死罪,这是相当有看头的。
试想,如果违反军令的不是关羽,只是一个普通的将领或士兵,他能得到赦免吗?我想,肯定不会,一定会被依法处理。但是,因为违反军令的是关羽,他就得到了赦免。
也就是说,在当时,刘备的军队中虽然有各种法令,刘备也声称法令大如天,但实行的都还是人治,因为人的不同,法令的强度也就不同。在这种制度之下,普通士兵的生死是不被关心的,刘备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兄弟,自己的大业。
但刘备偏偏又是以仁义称于世,通过这个故事看来,刘备的仁义确实有虚的成分,他的仁义只是为了实现他大业的需要,一旦与大业相背时,是可以放弃的。
在这种人治的环境之下,法令真正成了掌权者手中的工具,想用时拿来用,不想用时就不用。而这与现代法治社会的理念,显然是背道而驰的。
做为一名普通人,我们怕是享受不到关羽的待遇的,在我们违反法律后,惩罚怕是不可避免,所以,为了所有的人都能受到同样的待遇,法治的实现是必须的,人治必须被摒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