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性侵两男童上百次 日籍男老师获判14年
台媒称,一名日籍男老师涉嫌在担任私人家教时多次猥亵、性侵两兄弟;一审认定犯案138次判刑20年,二审改判14年,最高法院9日驳回上诉确定。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日混血的被告人担任一位校长家中三子一女的家教兼保母,却从2011年开始对两兄弟下手,以笔戳屁股、摸捏生殖器等方式猥亵、性侵,还恐吓被害人不要反抗,并拍裸照。
两兄弟后来被家长送往加拿大念书,于2013年放暑假会台湾后仍遭被告侵害。被告到案后否认性侵,辩称是半开玩笑碰触两兄弟,但警察发现他的电脑里有大量男童裸照。
一审士林地方法院认定被告犯下强制猥亵、强制性交等共138罪,判处20年徒刑;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去年11月认定两童赴加拿大念书前,被告对两男童犯案次数多到无法计算,各以接续犯论罪,依强制猥亵各判刑4年6月及4年;两童从加拿大返台后,被告对弟弟强制猥亵、对哥哥强制性交,各再判3年6月及7年6月,数罪应执行14年。
全案经上诉,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维持二审判决。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