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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乱伦生了4个孩子 法院判乱伦罪14个月

由 东方崇学 发布于 八卦

  一,男子以罪名侵犯人权为由向欧洲人权法庭提出上诉,却以失败告终。

  这名男子名叫帕特里克·施蒂宾,现年36岁。3岁时被送进儿童福利院,7岁时波茨坦的一户人家领养了他。2000年,施蒂宾的生母去世,离家多年的他得知消息后才开始寻找亲人,并见到了比自己小7岁的妹妹苏珊·卡罗列维斯。施蒂宾和妹妹很快坠入爱河,见面后一个月便发生性关系,开始同居。2001年至2005年间,兄妹二人共同生育了4个孩子,其中3人的生活不能自理。

  2005年,德国法院判处施蒂宾乱伦罪,监禁14个月。定罪的主要依据是,兄妹两人的行为模糊了各自的家庭角色。兄妹两人则声称他们之间的爱很正常,他们有权利组建家庭一起生活,并以侵犯人权为由向欧洲人权法庭提出上诉。人权法庭裁定德国法院有权禁止乱伦,施蒂宾败诉。

  在法国、土耳其、日本和巴西等国,近亲性行为早已合法化。乱伦案一出,便有声音呼吁德国加入上述国家,立法允许近亲性行为。不过欧洲理事会的47个成员国中,大部分都禁止成年兄妹间的不伦性行为。欧洲人权法庭指出,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这类行为有合法化的趋势。

  许多国家禁止乱伦,原因之一便是此种性关系生育出的孩子,极可能有生理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