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药品过期了怎么处理 同济药师提醒:不能直接丢到垃圾桶
本文转自【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江梦晴 通讯员常宇)随着人们保健意识的增强和医疗卫生防病知识的普及,许多市民朋友家中会添置小药箱,提前储备一些感冒药、退烧药等常用药。近日,“上百盒布洛芬被扔垃圾桶”“网友囤1000片退烧药全砸手里了”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关注。药品保质期怎么看?过期了应该如何处理?2月7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药学部刘璇和李洁两位主管药师接受长江日报记者采访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 药品有效期这样看
药品有效期,是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中国法律明确规定,一旦过了有效期,药品就成为劣药。
通常会有两种标示方法,“有效期至”与“失效期至”。如:有效期至“2022年7月”说明该药品在7月31日那天仍然有效,8月1日就失效了。失效期是指药品从生产日起到规定的有效期满以后的时间。比如失效期至“2022年7月”,是指该药品可使用的时间截止为2022年6月30日,7月1日就失效了。
“过期的药品可能已发生质变了,会增加不良反应发生,不能再服用了,需要及时处理。”刘璇说。
■ 过期药品分类处理
家庭药箱难以避免会有药品过期的情况,但过期药品不能直接丢到垃圾桶。
根据垃圾分类指导原则,药品垃圾属于有害垃圾。药品外包装盒、说明书这些没有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是可回收垃圾。但建议留存一份说明书,以便查阅。内包装瓶、铝箔直接接触药品了,属于有害垃圾。药片、胶囊等属于有害垃圾。中药药渣属于湿垃圾,包括中药材也属于湿垃圾。
■ 备药存药有讲究
李洁提醒,家庭备药中,因家庭成员基础疾病需要长期服用的药物可咨询医师或药师根据病情选择储备。其他药品备药量不宜多,一般够三五日剂量使用即可。
药品存储应按要求条件,分类存放。成人药品与儿童药品分开,急救药品与常规药品分开,内服药品与外用药品分开,这样可避免拿错和误服;易串味药品与其他药品分开,可避免药物相互影响,导致变质、失效。药品存储还要注意有效期,标识清楚,远离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