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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措施精准助推文旅市场恢复活力

由 不新伏 发布于 休闲

为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形势,根据市委、市政府“四新”行动计划要求,加快推进文旅市场恢复活力,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巩固文旅市场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结合实际,南京市出台《关于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 恢复文化和旅游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分为十个方面

01  聚焦市场拓展,

鼓励旅行社招徕游客来宁旅游

鼓励全市各旅行社积极开拓客源市场,吸引更多游客到南京观光休闲、旅游度假。对2020年5—7月期间组织游客来宁旅游累计接待量达5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按照游客游览景区数量和在宁停留天数综合排名,对排名前30的旅行社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

02  聚焦品质提升,

鼓励旅游星级饭店提高综合效益

鼓励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提升服务品质,积极开展各类放心消费活动。根据2020年5—7月期间客房出租率、客房和餐饮(含外卖)收入综合排名,对排名前20的旅游星级饭店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

03  聚焦精准营销,鼓励旅游景区(度假区)在符合防控要求的条件下开展特色旅游活动,提升游客游览体验和舒适度

鼓励全市国家等级景区(度假区)大力开展精准营销,组织特色活动,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旅游环境,不断提升游客游览体验和舒适度。对2020年5—7月期间无旅游安全事故、无旅游服务质量投诉,旅游接待人数环比增幅排名前10的国家等级景区(度假区)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

04  聚焦转型发展,

鼓励乡村旅游点(区)提升服务品质

鼓励乡村旅游点由“游在乡村”向“宿在乡村”转型,完善综合配套服务设施,提高旅游安全意识,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对国家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原省星级乡村旅游区,根据2020年5—7月期间旅游接待人数、旅游综合收入综合排名,对排名前10的乡村旅游点(区)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奖励。

05  聚焦惠民补贴,

拉动电影和演出市场快速恢复

在影院和剧场正式恢复营业后,为促进电影市场消费,适时推出电影惠民消费补贴,鼓励市民观影消费。支持和鼓励演艺企业引进高品质剧目,在演出市场正式恢复营业后三个月内,对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申报,在我市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根据剧院规模(含小剧场)、演出场次和观众人数等分类综合排名,对排名前10的演艺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

06  聚焦绿色网吧,

提升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水平

鼓励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创建“绿色网吧”,不断改善上网环境,提升管理水平。对在我市依法设立,2018-2019年度评定的绿色网吧企业,综合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日常管理各项考核和上网终端数量,分别给予2万元(140台以下上网终端)和3万元(140台以上上网终端)资金扶持。

07  聚焦创新研发,

鼓励文旅企业创新开发文化旅游商品

鼓励文旅企业创新开发南京特色文旅商品,加大线上宣传和销售力度。对2019年授牌和入选的“南京特色文旅商店”,根据2020年5—7月期间营业收入和网上销售收入综合排名,对排名前10的“南京特色文旅商店”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对2020年在全国、省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奖的文创企业,给予不低于主办方的奖励额度。

08  聚焦金融支持,

加大对文旅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为防范文旅企业资金流动性风险,在落实我市“稳企十条”基础上,再延长我市文化企业、重点旅游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3个月,免收转贷基金费用政策延至7月。

09  聚焦风险防范,

创新设立文旅企业保险产品

联合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设立因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文旅企业运营困难的企业保障险,对自愿参保的文化和旅游企业,首次参保对当年保费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对2019年1月25日至2020年1月24日期间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且保单依然有效的旅行社,因疫情影响保险期限延长3个月,不另外收费,保障范围和赔偿限额不变。

10  聚焦夜间开放,

扩大文旅消费供给

鼓励市属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弹性延长夜间开放时间,结合馆藏资源,开发适合夜间消费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文旅夜间消费品牌。

本版图片由南京文旅提供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