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9日上午,备受海内外关注的福建“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跨国追索一案有了终审判决。
当天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Oscar Van Overeem(音译:奥斯卡·凡·奥沃雷姆,下称“奥斯卡”)与被上诉人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民委员会、大田县吴山乡东埔村民委员会、原审被告Design & Consultancy B.V.(音译:设计及咨询私人有限公司)、Design & Consultancy Oscarvan Overeem B.V.(音译:设计咨询奥斯卡·凡·奥沃雷姆私人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二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维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关于奥斯卡应返还“章公祖师”肉身佛像的判决。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宋代高僧“章公祖师”坐化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原供奉于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普照堂。1995 年12月14日,佛像被盗。奥斯卡主张1996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买受取得涉案佛像,但未提供佛像来源的相应交易凭证。2015年3月,佛像在被盗近20年后经奥斯卡许可在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公开展览。
二审法院认为,讼争的“章公祖师”像属于非法出口的被盗文物,兼具人类遗骸、历史文物、供奉信物等多重属性,反映中国闽南地区传统习俗和历史印记,是当地村民长期供奉崇拜的信物,与当地村民存在特殊情感,于法于理于情均应返还,故作出如上判决。
各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到庭参加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村民代表等旁听了宣判。
到庭参加宣判的阳春村党支部副书记林开安表示,非常感谢法院对案件的公正判决。“经过这么多年的追索,我回去对村民也有个交代了,希望‘章公祖师’能早日回到普照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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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章公祖师”俗名章七三,法号普照,北宋年间圆寂后被塑成金身佛像,供奉在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和东埔村共同拥有的普照堂内。因其真身四肢和身首俱全,因而又被称为“章公六全祖师”。
1995年12月,“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被当地村民发现遭人盗窃,村民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坐佛去向一直下落不明。
2015年3月,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一尊肉身佛像,引起阳春村和东埔村关注。村民认为该尊佛像即为被盗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福建省文物部门也称已初步确认展出的“肉身坐佛”即是20年前被盗的“章公祖师”像,而该佛像的荷兰藏家凡·奥沃雷姆随即撤展。
2015年11月,阳春村和东埔村村民委员会代表全体村民授权中荷律师团队进行“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的追索诉讼,并在中国和荷兰两国进行平行诉讼。
2016年5月底,两村的村民委员会委托中荷律师团向荷兰法庭提交起诉状,要求法庭判决荷兰藏家凡·奥沃雷姆将其所持“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归还普照堂。2017年7月14日,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就该案举行了首场听证会。原告方由福建村民委托的代理律师团出席,被告方范奥弗里姆本人随辩护律师一同出席了听证会。依照荷兰的法律程序,法官在听证会上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述,提出有关问题,但没有当场作出裁决。
2018年7月26日上午,三明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追索案,未当庭宣判。2020年12月4日,三明中院公开宣判此案,判令被告奥斯卡·凡·奥沃雷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阳春村民委员会、东埔村民委员会返还案涉“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莹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王芳 季天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