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进景区:文明出游鸡公山 和谐生活新风尚 助推旅游产业持续发展
五月的鸡公山,阳光挥洒着大地,美妙的山风吹拂着脸颊,游客朋友们在漫山遍野间恣意穿行,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享受着美好时光。为了更好的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让大家更好的了解法律,共创和谐美好的旅游环境,浉河区法院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规定,并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大家进行普法讲解宣传。
本次普法活动充分考虑辖区旅游经济发展实况,突出实用性、针对性,广泛宣传了旅游法律法规。
一、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行程结束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二、在购买商品时,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三、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金。
四、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据了解,此次景区法制宣传活动,是浉河区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便民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功能的具体表现,更是服务保障辖区旅游经济优质发展的必然要求。
希望大家都能积极行动起来,懂得知法守法,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旅游市场早日形成多赢共享、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法治规则,共同形成文明旅游,和谐生活的新风尚!
景区优惠活动
1、全国医务工作者凭有效证件2020年全年可免费游览鸡公山景区。
2、自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鸡公山主景区推出旅游年卡69元/人,鸡公山主景区加波尔登森林公园联合年卡99元/人。游客凭身份证办理。
交通指南
自驾老司机
信阳武汉方向:武汉市区-京港澳高速-107国道-鸡公山
郑州方向:郑州市区-京港澳高速-107国道- 鸡公山
飞行达人
鸡公山距武汉天河机场160KM,车程约1.5-2小时。
鸡公山距郑州新郑机场350KM,车程约3-4小时。
鸡公山距信阳明港机场85KM,车程约1.5小时。
钟爱轨道交通
到达信阳东站后,换乘28路公交至信阳火车站,到站后,换乘鸡公山旅游直达车即可到达鸡公山。
巴士一族看这里
旅游直达车:火车站-- 鸡公山游客集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