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直播带货与网络打赏”应有章可循

原标题:让“直播带货与网络打赏”有章可循

针对网民反映强烈的网络直播“打赏”严重冲击主流价值观等行业突出问题,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等部门5日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人民日报》2020年6月6日)

这两年,网络直播带货很火爆,特别是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很多地方官员、名人大伽纷纷加入到直播带货行列,为地方农产品和土特产的销售鼓与呼。透过媒体报道的一些数据可以看出,一些大型网络平台的直播带货的确成效比较明显。在6月6日的北京消费季启动现场,央视“最强带货天团”康辉、撒贝宁、尼格买提、朱广权和北京卫视主持人春妮一起现身京东直播间,开启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直播带货。数据显示,这场直播实现3个小时破13.9亿元,创下了“央视Boys”直播带货新纪录。

与直播带货助农增收相反的是,一些中小型直播平台乱象频出,严重破坏了网络生态。比如近日国家网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的“皇冠直播”“嗨够直播”“UP直播”“月爱直播”等44款网络直播平台,多次涉嫌传播淫秽色情、低俗庸俗内容,已分别受到约谈、下架、关停服务等处罚。

网络直播属于实时在线影像传播,声音、图像俱全,从诞生之日起就受到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网民的热捧,一些开设网络直播平台的互联网企业也赚了个盆满钵盈。令人遗憾的是,一些自以为聪明的互联网企业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老把式”搬到了网络空间,少数只追求经济利益,没有社会责任的互联网企业对入驻直播平台的网络主播审核不严,缺少监管,纵容或默许网络主播大打低俗色情“擦边球”,导致一些直播房间成了传播低俗、淫秽、暴力等有害信息的“集中营”。国家网信办早在2016年就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从企业资质、主体责任、审核制度、技术防范、互动管理、实名认证、信用管理、资料保存等10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要求开通直播业务的互联网企业切实承担起网络信息传播的主体责任,但仍有一些互联网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不力,破坏着网络生态环境。

国家网信办等部门本次开展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除了依法查处和打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外,还将科学制定推动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管理规则和政策导向,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规范以及网络直播打赏、带货管理规则,形成激励正能量内容供给的网络主播评价体系。新的规则建立后,将让“直播带货和网络打赏”有章可循,进一步营造积极健康、正能量充沛的网络直播空间,促进网络生态持续向好。

治理网络直播乱象,涉及众多领域、众多层次、众多介质,加之传播不良信息的不法之徒精通“猫和老鼠”的游戏,经常变幻莫测,仅仅依靠我国目前的管理力量和手段远远不够,还需要每一个网民积极争当“自干五”,养成自觉举报网络不良信息的习惯,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到网络空间的净化工作中来,共同让网络直播平台成为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助推器”,而不是破坏现代文明成果的“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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