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属性都达标没?哪个都市圈更科创?
作者:王琦(华夏幸福产业研究院研究员)
科创属性是注册制下科创板审核的关键标尺之一。3月20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3 5”评价体系,首次明确了科创属性的定量评价标准,无论是常规指标还是例外条款,都凸显了对发明专利的重视程度。除了对发明专利数量的考量,未来还应从发明专利的质量和专利组合的强度等更多维度来评价企业的科创属性。
从218家科创板申报企业的评价结果来看,超九成的企业具备科创属性。我们认为这套评价体系并未提高科创板上市门槛,而是对科创属性的进一步清晰界定,以鼓励更多的企业积极申报。
1、超九成申报企业具备科创属性针对科创板申报企业的科创属性,证监会提出了由3项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组成的“3 5”的评价指标体系(图1)。在具体实践中,企业如果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即可认为具备科创属性;如果无法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但满足5项例外条款的任意1项,也可认为具备科创属性。此外,特别给出了两种例外情况,对于采用上市标准五申报科创板的企业可不适用常规指标3,对于软件行业申报企业可不适常规指标2,但提高其研发占比在10%以上。
常规指标中涉及了企业的研发投入金额或占比、发明专利、营业收入或增长率,侧重反映企业的研发投入、研发成果及其对企业业务经营的影响。指标的具体数值则是通过对已经申报科创板和处在辅导期中的企业的统计分析,经过综合权衡确定的。常规指标都是可执行性较高的量化指标,可以方便申报企业或保荐机构对其科创属性进行初步评估。而对于未达到常规指标要求的一些企业,还可以通过反映核心技术实力的五项例外条款来证明其科创属性。整体来看,这套指标体系具备了便捷、准确、灵活和可操作的优势。
图1. 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科创属性“3 5”评价体系
资料来源:证监会,华夏幸福产业研究院
为了考察“3 5”指标体系对企业科创属性的实际评价效果,我们对截止目前上交所受理的218家科创板申报企业(注册生效98家,进程中92家和已终止28家)进行了评价。受时间限制,我们无法准确统计与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相对应的发明专利,因此,对于第2项常规指标,采用企业拥有的所有发明专利数量进行统计。
从评价结果来看(图2),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的企业共183家,占全部企业的83.9%;满足任一例外条款的企业共152家,占比69.7%;结合常规指标和例外条款,即具备科创属性的申报企业共计201家,占比92.2%,不具备科创属性的企业17家,占比7.8%。
从审核状态来看,注册生效的98家企业中,满足常规指标的企业83家,满足例外条款的企业81家,具备科创属性的企业共计93家,占比为94.9%,可以看出,已注册生效企业的科创属性普遍较强。进程中的92家企业,满足常规指标的企业有76家,满足例外条款的企业有56家,具备科创属性的企业合计84家,占比为91.3%;已终止的28家企业中,满足常规指标的企业24家,满足例外条款的企业15家,具备科创属性的企业共计24家。
图2. 科创板申报企业科创属性分布
数据来源见文尾,华夏幸福产业研究院整理
我们再来看一下具备科创属性的201家企业的细分指标情况。近三年研发投入累计金额的平均值为2.26亿元,超过平均值的企业有41家,其中,中国通号、天合光能和天能股份位列前三,超过指引规定的研发投入累计金额在6000万以上的企业有149家;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比平均值为12.27%(剔除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超过平均值的企业为75家,超过指引规定的研发投入占比5%以上的企业有160家。就常规指标研发投入而言,大多数企业可以满足要求。
从发明专利来看,201家企业共计拥有发明专利31319件,平均156件,其中华润微、传音控股、博众精工发明专利数量位居前三。超过指引规定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的企业有198家。即便考虑到与主营业务的相关性,部分企业的发明专利数量会有所减少,绝大部分企业也可以满足指标要求。
从营业收入及其增速来看,201家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金额的平均值达到13.69亿元(剔除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超过指引规定的营业收入金额在3亿元以上的企业有130家;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速的平均值为44.72%(剔除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超过指引规定的近三年复合增长率20%以上的企业有145家。大部分企业可以满足营业收入的指标要求。
从例外条款来看,华润微、国盾量子等22家企业的核心技术具有国际引领作用或国家战略意义;28家企业的核心技术曾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40家企业曾承担与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41家企业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关键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119家企业的发明专利在50件以上。尽管从定义来看,例外条款对企业的核心技术水平要求较高,但实际上,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符合要求,特别是50项发明专利这一指标。
总体而言,这套“3 5”指标评价体系并未提高科创板上市门槛,而是进一步清晰界定了科创属性,鼓励更多具备科创属性的企业积极申报科创板。
2、哪些行业和都市圈的科创属性更显著?接下来,让我们使用这套“3 5”评价体系,看一下不同行业和地域的科创属性。将3项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分别赋值1分,企业满足指标要求或符合条款要求,则计算1分,总分数越高则说明科创属性越强。
从申报企业的行业属性来看(表1),去除企业样本数较少的服务业、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三个行业,在其余的五个行业中,高端制造行业的科创属性平均分最高,其中,合肥江航等3家企业的科创属性得到7分,航空装备制造和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两个细分行业的科创属性更强一些。其次是生物和新材料行业,除注册生效的企业比例保持在较高水平,行业整体的科创属性也比较强。
表1. 科创板申报企业科创属性行业分析
数据来源见文尾,华夏幸福产业研究院整理
表2. 科创板申报企业科创属性地域分布
数据来源见文尾,华夏幸福产业研究院整理
从申报企业的地域分布来看(表2),在申报企业数量前十的都市圈中,上海都市圈和北京都市圈无论是具备科创属性的企业数量还是科创水平都在全国领先;其次是深圳、广州和杭州,三个都市圈注册生效的企业数量占比和科创属性得分都较为接近,相对平衡;值得关注的是武汉都市圈和合肥都市圈,虽然目前的申报企业数量仍略少,但科创属性得分高达5.75和4.60,表现出更为明显的科创属性。
3、未来仍有进一步优化空间在“3 5”评价体系中,常规指标和例外条款都对发明专利数量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形成核心技术或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或50项以上。指引中并未对发明专利做出进一步说明,有三点可能需要进一步明确。
首先是专利的法律状态,这里的发明专利应该是目前维持有效的授权发明专利;其次是专利的家族状态,针对企业的一项技术所产生的一件发明专利,既可以分案申请,也可以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申请,基于同样的优先权就可以产生多件专利。那么指标中的发明专利究竟是指单件发明专利,还是指专利家族,并未给予明确说明。从鼓励和支持创新的角度来看,应该是根据专利家族来统计。第三是专利的权属,企业现有发明专利的原始来源是哪里?是否是企业经过专利转让获得的?现有发明专利是否有其他专利权利人?严格来讲,体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发明专利应是企业或其核心技术人员原始申请的,但从推动产学研合作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角度考虑,此种类型的专利或许可以灵活一些。
除了上述三点以外,如何准确研判发明专利与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关联性将是实际操作中的难点。简单的做法,可以将发明专利的技术主题或技术分类与其核心技术或主营产品相对应,只要两者基本对应即可;更为严谨的做法,则需要将专利的保护范围与其核心技术或主营产品相对应,这可能需要兼具专利和技术背景的专业人员来实施,操作难度大也颇为耗时。
关于专利就这些吗?显然不是,谈完了对发明专利的定义和数量要求,还应考虑企业发明专利的质量,以及整体专利组合的强度。优化空间还很多,不过,可以一步一步慢慢来。
结 语从实际应用来看,此次证监会推出的“3 5”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并非提高科创板上市门槛,而是进一步清晰界定科创属性,方便企业和保荐机构更准确和便捷地开展科创属性评估,推动更多具备科创属性的企业积极申报科创板。诚然,任何评价体系都不是完美的,总会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我们也希望随着科创板的发展壮大,科创属性评价体系也会日趋成熟。
数据说明:本文中各指标的数据来自于WIND及各申报企业的招股说明书。专利数据来源自合享智慧IncoPat和思保环球Innography数据库。各企业的发明专利数据包含该企业及其下属机构作为原始申请人取得的专利,未纳入通过专利转让方式从外部机构或个人所获得的发明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