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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2021年沿海海平面达1980年来最高,海洋灾害导致损失有所下降

由 郎文芬 发布于 科技

5月7日,自然资源部在官网发布了《2021年中国海平面公报》和《2021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下文简称“海平面公报”和“海洋灾害公报”)。其中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中国沿海海平面较常年高84毫米,为1980年以来最高;而海洋灾害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死亡失踪人口均低于近十年平均值。

多篇研究论文指出,海平面上升是一种缓发性灾害,但其影响是非线性的:海平面上升会加大海岸侵蚀、风暴潮、城市洪涝、水资源咸化等既有灾害的强度和频率,简单来说就是“共振”和“放大”。当海平面达到某个临界值,可能对海陆系统均产生指数级的伤害。随着海平面的加速上升,临界值可能悄然而至。

据海平面公报最新披露,2021年,中国沿海海平面较常年(公报将1993-2011年定为常年时段)高84毫米,比2020年高11毫米,为1980年以来最高

总体而言,中国沿海海平面变化呈波动上升趋势:1993-2021年,中国沿海海平面上升速率为4.0毫米/年,同期卫星观测记录的全球平均海平面上升速率为3.3±0.4毫米/年。中国过去10年(2021-2021年)的平均海平面处于近40年高位,较1982-1991年平均海平面高108毫米,较常年高66毫米。

此外,过去一年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沿海海平面变化亦高于常年。其中,天津、河北沿海平面偏高明显,较常年分别高143毫米和130毫米;辽宁、山东、江苏、上海和浙江沿海海平面较常年高85~101毫米;福建、广东和海南沿海海平面较常年高48~55毫米。

与2020年相比,2021 年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沿海海平面总体上升11毫米, 其中辽宁、河北、天津和山东上升明显,升幅为30~45毫米,上海、浙江和福建总体基本持平,广东、广西和海南沿海海平面均下降,降幅为10~23毫米。

如果我们结合国家统计局数据来看,海平面变化异于常年的广东、江苏、山东、浙江、福建、上海,2021年的GDP总量均位于全国前十之列。在我国,沿海地区认为经济活动本就较强,研究亦指出地面沉降已成为21世纪中国沿海地区相对海平面上升的主导和决定因素。

海平面公报中也提及,在矿产开发、建设工程等影响下,我国天津、上海等沿海城市地面沉降相对较重,相对海平面上升较快。除地质构造运动、地壳均衡调整和地面压实等自然因素作用外,沿海地下水开采、高层建筑群建设等人类活动均会加剧地面沉降。

具体的数据能帮我们更清晰地认识海平面上升所带来的影响。据《海洋灾害公报》,2021年,中国海洋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0.71亿元,死亡失踪28人。与近十年(2012年至2021年)相比,2021年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和死亡失踪人口均低于平均值,分别为平均值的36%和62%。

细化来看,2021年,中国沿海共发生风暴潮过程16次(统计范围为达到蓝色及以上预警级别的风暴潮过程),9次造成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约24.67亿元;近海共发生有效波高4.0米(含)以上的灾害性海浪过程35次,其中台风浪11次,冷空气浪和气旋浪24次。

海洋灾害同样呈现出影响区域相对集中的特点。浙江省和辽宁省受灾最为严重,两地直接经济损失占总直接经济损失的60%。

自然资源部海洋预警监测司还在海平面公报中预计,未来30年,中国沿海海平面将上升68~170毫米。海平面上升将直接影响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这意味着,将加强海平面监测评估、建立与维持沿海海堤体系、控制地面沉降等预防性措施纳入未来的经济发展规划中,已经刻不容缓。

参考资料:

《2021年中国海平面公报》

《2021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

《中国沿海地区相对海平面上升研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