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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平台违规收集用户信息要惩戒到位

由 沈建伏 发布于 科技

郭海英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此前被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下架的T3出行App,日前已在各大应用市场重新上架。10月26日,工信部向社会通报131家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App的企业名单,其中T3出行App因“违规收集个人信息,App强制、频繁、过度索取个人权限”,被工信部点名要求整改。11月10日,由于仍未完成整改,T3出行App被工信部第二次点名通报并责令下架。

App违规处理用户个人信息,App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欺骗误导用户下载App,欺骗误导用户提供个人信息……一些互联网平台及其App侵害用户权益花样百出。今年以来,工信部先后公布五批侵害用户权益行为App企业名单(10月26日公布的为第五批),其中第四批和第五批公布的企业仍分别有101家和131家,可见涉及面之广、问题之严重。今年7月,工信部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强化App个人信息保护,及时整改消除突出问题,净化App应用空间。

T3出行App是工信部第五批公布的131家违规App企业中的一家,但作为与百姓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网约车平台App,其被点名通报、被责令下架引起了广大用户的注意。由此人们很容易联想到近日曝光的“圆通‘内鬼’泄露40万条用户信息”一事,圆通官方微博回应称,疑似有加盟网点个别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勾结,利用员工账号和第三方非法工具窃取运单信息,导致用户信息外泄……快递企业和网约车平台都掌握了海量的用户信息,用户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非法利用,可能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

从表面上看,网约车平台App违规收集用户信息或强制、频繁、过度索取个人权限,主要涉及违规违法,快递公司“内鬼”与外部人员勾结泄露用户信息已涉及犯罪,两者有较大的区别。但实际上,违规收集用户信息再向前走一步,就可能发展成为违法使用甚至恶意泄露用户信息,两者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公众之所以对企业App违规收集用户信息高度敏感,监管部门之所以对此保持常态打击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原因就在于此。

目前,《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信部《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中,对遏制、惩处企业App侵害用户权益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既已有法可依,关键就是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工信部今年已五次通报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App的几百家企业名单,要求涉事企业严格按规定整改,限期整改不达标者责令下架,显示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决心和魄力。无论是进行常态监管还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这种决心和魄力都是不可或缺的。

对企业App违规收集用户信息等侵权行为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严格整治、依法惩戒必须切实到位。比如,T3出行App被通报、被责令下架后不久重新上架,企业需要用实际的整改内容,监管部门需要用具体的执法结果,向公众证明确实达到了整治、惩戒的目的。这样的监管执法效能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