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轩

共同守护直播营销的金招牌

由 段干方 发布于 科技

单场观看人数破千万、商品上线“秒”光、开场几十分钟成交额过亿……直播营销重新定义了商品销售方式。从最开始贩卖食品、日用品,扩展至汽车、房子、游艇、飞机,到疫情期间地方领导干部直播销售土特产,直播营销以迅雷之势快速进入我们的生活。然而惊艳背后,却频繁传出直播间刷单虚构流量、带量不带货、销售商品质量问题等丑闻。

7月1日,中国广告协会制定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正式实施。以《规范》的形式对直播营销行为进行约束,实际上是为市场参与方厘清相互关系,引导行业持续发展。无论营销方式如何变化,多方共赢是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的保证。直播营销要营造多赢的格局,就需要充分兼顾平台、主播、商家、消费者的利益。

平等互利的契约精神是前提。商家为直播间提供价廉物美的产品,直播间为商家带来销量和曝光度。二者理应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然而一些商家斥巨资购买直播服务,直播间通过技术手段虚假刷单刷流量,直播时在线人数不少但成交量很低,有的看似很高的成交量但后期退货率极高。还有一些商家推出价格远低于市场的产品,事后要么不发货要么同货不同质,对直播间信誉带来负面影响。做生意不可杀鸡取卵,放眼长远不仅要把信誉放在第一位,还应尽力维持一个多赢的合作格局。当前直播网红话语权强,议价能力高,但直播间若要商家提供物廉价美的商品,就需要给予有效的价值服务,只有这样才有长期合作的可能。

直播营销以网络意见领袖的影响力为依托。之所以出现“秒光”,背后原因在于消费者对“网红”直播的信任。然而信任的建立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建立和反复印证。如果消费者从直播间购买的产品出现一次质量问题,消费者信心会受损,如果多次质量问题,消费者将放弃关注。主播要建立起与消费者的稳固关系,不仅要将商品卖出去,还要让消费者买得满意。这就要求主播们实事求是,不可夸大商品作用,不可诱导冲动消费,正如《规定》要求,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金字招牌需要大家共同维护。直播营销已成为众多商家的重要销售渠道。对渠道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进行维护关系到商家自身的品牌形象,同时也关乎直播间、平台的信誉和流量,对渠道产品服务进行维护监管符合三方利益,也是三方的责任。《规范》明确,商家应当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自身作出的承诺,依法提供退换货保障等售后服务。主播在直播活动中做出的承诺,应符合其与商家的约定。当下,直播带货为平台和网红赚足了眼球,也赚足了流量。然而流量要持续,服务就需要延伸。任何踢皮球的行为看似撇开了责任,实则在消耗自己的声誉。

直播为百姓创业提供了广阔舞台,只要有梦想有想法都能在上面发光发热。守护好这个舞台符合所有人的利益。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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