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5日起通过支付宝发放千万元消费券

为进一步促进消费经济复苏和增长,长丰开展“魅力长丰·大家购”电子消费券活动,5日起通过支付宝发放千万元消费券,消费者进入支付宝首页“长丰消费券”活动入口或者上支付宝搜“长丰”即可领取消费券。

本次支付宝电子消费券包括餐饮券、百货购物券、家电购物券、家具购物券四种类型,总发放金额1000万。其中第一轮投放600万,6月5日10点开始发放;第二轮根据消费券使用核销情况调整发放。

消费券中,餐饮券面值18元、50元两种;限消费满100-50,满40-18元。百货购物券面值100元,限消费满300-100元使用。家电购物券面值50元、100元两种,限消费满300-50元、满500-100元使用。家具购物券面值100元,限消费满500-100元使用。每人每次仅可以抽取餐饮券、百货购物券、家电购物券和家具购物券中的一张。

消费者至参与商家通过支付宝扫码消费,在商家折扣基础上使用,消费金额达到该券设定的金额要求,即可实时减去消费券面值,支付余款即可,用户每单笔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每人每天在同一商家限用1张消费券。

消费券有效期为获券之日起(含获券日)15日内;消费券在支持支付宝支付并参与活动的指定商户使用,支付时可以与其他优惠叠加使用,单笔支付只可核销1张消费券。

数据显示,全国已有超过100个城市通过支付宝发放了数字消费券,“平均杠杆效应”均超过8倍。支付宝消费券9成受益商家为中小微企业,有效带动了量大面广的小店经营回暖,刺激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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