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红包”大派送,线上线下皆可用

促消费,惠民生。7月1日起,全省消费促进月活动开启,湖南省商务厅将联合相关部门、支付平台及商家企业,通过阿里巴巴支付宝平台,发放亿元以上的零售、餐饮电子消费券,预计将带动相关消费十亿元以上。

在湘人员均可参与,不限户籍

此次活动的主题是“火红七月,湘府有礼”,只要是在湘人员均可参与,不限户籍。需要提醒的是,市民须打开支付宝平 台定位权限,系统确认参与人员在湖南境内。

活动从7月1日持续至7月31日,市民在活动期间,可登录支付宝首页直接进入“火红七月湘府有礼”会场完成领券,或者在支付宝搜索“湘府有礼”进入会场领取电子券后,消费券存入公众的支付宝卡包。消费券分为政府券、平台券和企业券,其中政府消费券分为40元减10元、100元减30元两种,每个用户每次各类型消费券限领一张,活动期间可多次领取。

具体领取时间为7月1日12:00、7月3日(周五)12:00、7月10日(周五)12:00、7月17日(周五)12:00以及7月24日(周五)12:00。5个发券日中午12点开始领取,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领取消费券后须在7天内用完

需要提醒的是,市民获取政府消费券后,7天内湖南省境内可以使用支付宝付款的各类餐饮、零售企业门店消费时使用。单笔消费40元以上(含4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10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30元电子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各类消费券在使用支付宝支付时直接从卡包扣除。

市民获取平台发放的消费券,可以在饿了么、口碑平台线上使用,可以和政府消费券叠加;获取企业发放的消费券,可以 在商家线下门店以及支付宝、口碑、饿了么线上平台使用,可以和政府券、平台券叠加。同时,假如市民领取消费券后在7天内未使用,消费券将自动失效。

促消费回暖,将疫情对相关企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我市一直在推动这一工作。记者从市商务和粮食局获悉,尤其是4月份以来,我市针对大宗商品(家电、家居建材等)、餐饮和汽车消费,拿出1600万元专项资金促消费,取得不错的成效。截至目前,汽车促销活动已拉动销量超过4000台,销售额超过6亿元;家电、家居建材等大宗商品促销活动拉动家电消费超过1.5亿元,同比增长30%,拉动家居建材消费超过1.5亿元,同比增长50%。餐饮促销活动已拉动消费超过7000万元。

(株洲晚报记者 伍靖雯 通讯员 谭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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