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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中国足协将开听证会重罚多拉多 至少停赛6个月罚款10万

由 敖学农 发布于 体育

在8月21日晚中超联赛第14轮武汉长江主场对阵河南嵩山龙门比赛上半时,嵩山龙门队外援多拉多将当值主裁马宁撞倒后,被后者罚令出场。此事令人震惊同时,也在足球行业内外造成比较恶劣的影响。据了解,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按程序最快会在8月23日就此事举行听证会。由于多拉多违纪基本事实清楚,按照2022版《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48条、第54条等相关规定,多拉多对作为比赛官员的裁判员实施暴力行为,将受到至少停赛6个月、罚款10万元的追罚。而赛事主办方传来的信息显示,多拉多在“严打期”违纪无异于“顶风作案”,被从重处罚是大概率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事发当晚,河南嵩山龙门俱乐部就郑重表态,将对中国足协给予红牌处罚的球员做追罚处理,“解除合同”亦在处罚形式范畴之列。如果多拉多确认被停赛半年或半年以上,那么他不仅赛季报销,还可能面临被俱乐部解约,由此给各方包括他本人带来的损失是非常巨大的。

在8月21日晚长江VS嵩山龙门比赛第15分钟,多拉多突然加速飞奔,随后从身后撞倒当值主裁马宁。后者起身后在搭档及VAR技术提示下,向多拉多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图像资料对多拉多有意撞击马宁的全过程做了非常清晰的展示,多拉多被罚出场符合规则。

当比赛仍在进行过程中的时候,多拉多撞击马宁一事已经通过互联网的传播迅速发酵,事件本身也引发了足球界内外的热议。虽然外界不明多拉多侵犯马宁的动机,但对于此举不道德、其暴力行为性质的恶劣,各方的评判不约而同。

球员所属的河南嵩山龙门俱乐部,不仅没有“护短”,还公开表态“诚恳接受中国足协一切处罚决定并全面自查、认真整改。俱乐部将对中国足协给予红牌处罚的球员作追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训、停赛、停薪、解除合同。”

多拉多的举动之所以令人诧异,其原因不止因为他直接侵犯了当值裁判员,还在于此类动作有可能给毫无戒防的被攻击者带来巨大的身体伤害。此外,赛前无论作为赛事主办方的中国足协、中足联筹备组,还是体育管理部门已经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调维护赛风赛纪、严打足球赛场内外各类违纪行为及丑恶元素。

据了解,继19日召集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负责人举行赛风赛纪工作会议后,中国足协于3天后(22日)又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了“全国足球行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会议”。包括国内男子职业足球3级联赛各俱乐部负责人、女足各俱乐部(队)负责人、各地方会员协会负责人在内,行业内累计300余人参加了此次大会。由于会议通知早在上周晚些时候就已发布,因此包括嵩山龙门俱乐部在内,所有中超俱乐部在联赛第14轮开打前,就已感受到此次行业内整顿赛风赛纪工作的非同寻常与重大。多拉多在这个当口做出如此违纪行为,无异于“撞上严打枪口”。

从赛事主办方传出的信息来看,多拉多被从重追罚在所难免。需要说明的是,所谓“从重”也须严格依规来界定。中国足协纪律委员启动事件调查程序后,将会依据马宁等执场裁判员、比赛监督、裁判监督等现场比赛官员的报告及视频信息等证据材料,对多拉多的行为做事实与性质的认定。随后举行“听证会”对本案进行评议。一般来说,多拉多作为当事人无论线上,还是线下,都会参加“听证会”。从目前情况看,多拉多违纪的事实已较为清晰。至于多拉多攻击马宁的动机,调查方初步了解到的原因很可能是这位外援前锋对后者的判罚心存不满。

但不管怎么说,从规则来说,多拉多已经构成了严重违规,其行为被定性为“暴力行为”已不可避免。2022版《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54条这样规定:“对比赛官员实施不当行为被给予直接红牌者,根据情节和影响,在红牌自动停赛的基础上,可对其以下行为给予追加处罚:暴力行为 (肘击、拳击、踢打等)的,给予至少停赛或者禁止进入替补席或者禁止进入体育场 (馆)6个月,并处罚款至少10万元。”

“准则”第48条还对“从重处罚”适用的具体情形做了比较细致的说明。如,“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于比赛停止时或无球状态下”,“可以”从重处罚;而“情节恶劣,产生恶劣社会影响、造成严重后果”则“应当”从重处罚。就视频等证据材料反映的情况来看,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完全可以对照上述规则对多拉多进行追罚。

2019赛季,河南建业俱乐部(嵩山龙门俱乐部前身)为提升本队实力,引进了曾荣膺巴甲金靴的多拉多。然而在当季中超联赛首轮对阵大连一方队的比赛中,多拉多就遭遇“断腿”不幸,直到1年零4个月后才得以重新披挂上阵。就专业层面来说,多拉多个人能力突出,作风骁勇,是受广大球迷喜爱的一名实力派攻击手。如果他最终被追加重罚,那么俱乐部及其本人将面临巨大损失,而球迷的情感也会受到相当的伤害。这样看来,多拉多这一撞,实在不理智,也非常不值得。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肖赧

编辑/张颖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