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揭穿?裁判沈寅豪多起论文涉嫌抄袭,体育媒体人观点打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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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关中超裁判沈寅豪在京鲁大战时的点球争议中,舆论现在突然拐了一个大弯——现为同济大学足球学院副院长的沈寅豪,被鲁能球迷揭发出学术论文涉嫌抄袭不说,且其当年在上海体育学院硕士毕业的学位论文,也同样被揭出涉嫌抄袭!

但是,一些足球媒体人,表达了不同声音,且并不是针对“是否论文抄袭“,而是将论点指向了“是否应对足球之外的论文抄袭进行揭发”的问题了!

比如,沪媒的《解放日报》体育记者陈华,就转发了2019年时,体育记者赵震关于傅明论文涉嫌抄袭一事的观点文章,并如此评论说:

“赵老师经典旧贴新读。看第三个被学术打假的中国国际级裁判是谁。还是请外籍裁判吧,他们的论文很多山东球迷未必查得到,查得到也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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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转发的赵震的文章大致是说:

“……极度厌恶一部分球迷因为误判,去翻人家的家事,包括去搜索论文,这是类似于古代瓜蔓抄式的报复。足球的东西,用足球的方式解决,上诉、谋求对他的处罚,都是正常的方式”。

“那种不惜一切打倒你,在踏上一万只脚的做法,只会让我感到一阵恶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各位扪心自问,你希望我们的社会变成一个因为工作失误,然后自己和家人都要被放到显微镜下检视的环境吗?我不敢保证自己没做过错事,你们呢?”

……

对于赵震的说辞中,“厌恶因足球涉及家事”——这种观点,可以理解和赞同,但是赵震所称“论文造假被检索”,这却不是什么家事了,这位记者显然是在混淆概念,或是偷换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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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涉嫌造假,显然是“公事”才对!——个人论文并不是放在家里孤芳自赏的私人玩意,他是人们拿来在社会上求得知识、学位和工作的资质,同样属于社会资源范畴。

如果是造假获得学位、工作、地位和报酬,显然是会因这种不诚信的学术道德问题,相应挤压了正常人和诚信者的社会资源与成长空间,更会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这在任何国家和社会环境下,都是不被容许,更会遭到唾弃的。

所以,这位记者拿“论文造假”当成“家事“,来为有问题的裁判洗白,就显得“不是故意,就是无知”了。

对此,知名的足球报记者陈永,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相异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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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有关裁判问题,坚决反对涉及家人,除非家人和工作有明确相关,我觉得这个底线,是可以明确说出来的”。

“第二,有关裁判的论文问题,我不支持,但也谈不上反对,为什么呢,因为这都和工作相关,和你工作的升迁相关,和你能否获得推荐成为国际级裁判有一定关系,而且也都涉及到诚信问题——虽然这玩意现在没多少人真正在意,但总要一点一点改变”。

“第三,既然现在有比较明确的证据,那我想不管是同济大学还是中国足协,恐怕都不能视而不见了……目前的环境下,视而不见的代价可能不小……”。

“第四,鲁能和裁判的关系估计要持续恶化了,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鲁能当了好几年软柿子了,既然服软认怂都不行,那也就随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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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我仍旧明确表示,或许傅明当初的判罚有脑子短路的关系,但沈寅豪此次针对鲁能的判罚,就是有明显恶意的,不仅仅是点球,更包括点球之后的一系列非常有倾向性的判罚”。

“第六,2020年的中超,中国裁判真的是很烂,尤其是有那么三四个人,真的太差了”。

很明显,同是体育媒体人,对于是否公开搜索与曝光沈寅豪的论文涉嫌抄袭一事,各自的观点,就开始打架了,双方的看法,也是极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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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无论裁判是否出了问题,人们并不能因为他只是发生在足球圈的事,就不能监督此人在其他方面的行为了——无论是裁判,还是大学的学院副院长,其都是公共人物,皆受益于公共人物的身份,因此也都要相应受到公众的全方位监督。

哪怕他是在读研究生时,作为占用公共教育资源的学生,也同样离不开社会监督——任何人论文造假,都有被公众监督,以及相关部门查实和处理的可能,所以,拿“家事”一说,来为其学术不端搪塞,显然是可笑与可悲的做法了!

这就好比一个体育记者,写了假新闻可以被批评——而他当年大学毕业的论文造假、抄袭,却不准人们发声和批评一样,这显然是难有说服力的,也不可能堵住众之口的!【原创评论:瑜说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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