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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倩全红婵等被抢注商标,中国奥委会回应;央媒批评:吃相难看

由 机东林 发布于 体育

十年苦练无人顾,一朝成名被抢注。

近日,奥运健儿全红婵、杨倩等姓名被抢注为商标引热议,网友感叹“脸都不要了”。企查查APP显示,截至8月19日,申请注册“全红婵”的商标共计26件,其中深圳一家企业注册申请的“全红婵”同名商标数量达到10条,目前商标状态均为申请中。此外,奥运名将杨倩、苏炳添等姓名也都被抢注商标。

中国奥委会18日在微博发布郑重提示,如未获得运动员本人或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授权,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

针对上述现象,央视财经电话连线相关专家。专家表示,假如个别商标侥幸未被商标局驳回,个人或其所在单位,可以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商标无效宣告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此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对恶意进行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央视发表评论——

今年3月,无良企业抢注戍边烈士陈祥榕“清澈的爱”为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并申斥。不到半年,这门灰色生意又出现在热搜上,行为流氓,吃相难看!

一部分抢注者,是出于投机心理,为了蹭热点;还有一部分专门抢注寻求“私了”,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对这些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职能部门不仅应该依法驳回,还应该依法予以警告、申诫,乃至依法剥夺相关商标代理机构的资质。

同时,对那些占着商标故意不用的恶意行为,法律也要管起来,让无良企业占着商标也没法用;知识产权部门也应主动激活相关撤销条款,让抢注到的商标因为不使用而保不住,彻底根除“知识产权流氓”的生存空间。


综合自央视网、观察者网、新京报

编辑:范家乐

责任编辑:孔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