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决定维持对原产于日、新、韩等地进口丙酮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布于: 财经2020-06-12标签: 倾销措施对原产于商务部原产商务部6月5日发布2020年第13号公告,决定依据期终复审调查结果,自2020年6月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5年。据悉,商务部于2008年6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