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记者申铖)记者2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称,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延续执行部分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公告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记者申铖)记者2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称,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延续执行部分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公告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记者申铖)记者2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称,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延续执行部分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财联社2月24日电, 财政部发布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中提到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