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件上擅自添加备注文字作为证据提交的行为属于伪造证据材料

在原件上擅自添加备注文字作为证据提交的行为属于伪造证据材料

摘要诉讼参与人在诉讼活动中,应当秉持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当事人为达不当胜诉目的,在原件上擅自添加备注文字,作为证据向一审法院提交,该事实已经原审法院查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伪造证据材料,妨碍了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