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发布于: 综合2022-03-05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奎文区委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处理不主动报备等违法行为的通告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