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绮委员:建议离婚案件预留家务补偿份额,再分割共有财产发布于: 综合2022-03-10标签: 家务劳动离婚经济补偿制度指导意见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