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用卖房公司的钱买房,再审检察建议解开房屋买卖“障眼法”发布于: 综合2022-10-11标签: 阳新县法院陈某青虚假诉讼公司近日,经阳新县检察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阳新县法院开庭审理了陈某青等16人与湖北园某置业公司的系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并依法确认这16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为虚假诉讼,驳回了原审原告陈某青等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