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为名骗车6辆 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租车为名骗车6辆 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作为某投资公司经理的陈某,于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期间,先后4次以租赁汽车为由,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共租赁汽车6辆,价值人民币近70万元。租到车后,多次将车以抵押借款的方式抵押给他人,获得抵押款40余万元。检方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租车为名骗车6辆 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作为某投资公司经理的陈某,于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期间,先后4次以租赁汽车为由,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共租赁汽车6辆,价值人民币近70万元。租到车后,多次将车以抵押借款的方式抵押给他人,获得抵押款40余万元。检方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