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駐馬店市一同性戀男子被關進當地精神病院接受強制治療19天,最後求助警方,才得以脱身。半年來害怕再被醫院收治,他四處漂泊打工為生,卻常常被惡夢驚醒,心理創傷無法自愈,遂委託律師提起訴訟。記者獲悉,6月13日,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據瞭解,2015年,駐馬店人餘虎(化名)被妻子發現是同性戀,雙方準備協議離婚。10月8日,原本是雙方去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的日子,不料卻被妻子等家人強制送進駐馬店市精神病院。
餘虎在訴狀中稱,當時自己極力辯解未患精神病,強烈要求出院,但遭醫院拒絕,並以他患有“性偏好障礙”的名義強制收治。隨後,醫院醫務人員經常強迫他吃藥、打針,甚至無故遭受打罵。後來朋友報警求助,10月26日,自己才得以脱離醫院。
“醫院強制治療,使我人身自由遭受限制,名譽嚴重受損。”餘虎告訴記者,從醫院出來後,害怕再被其他醫院收治,就從家裏逃出,四處漂泊打工。半年來,仍常常被惡夢驚醒,無法走出心理陰影。
今年5月份,餘虎無意中瞭解到2014年北京海淀法院一例同性戀治療的訴勝案,當事人因為被心理機構電擊治療後起訴該機構勝訴了,法院還把“同性戀不是一種疾病”寫進判決書中。餘虎覺得他被精神病院強制治療,對他造成的傷害甚為嚴重,醫院的這種違法行為需要得到相應的處罰,決定拿起法律武器維護權益。
鄭州市多次代理公益訴訟的律師黃鋭作為餘虎代理人,5月17日到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訴狀。希望法院判決醫院侵犯了餘虎的人身自由,進行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
6月13日,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