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痴情書生一夜風流過度竟精盡人亡

  自古偷情都是悲多歡少,離多合少。偷情成功後,男子由於興奮過度而亡的事情有不少,這叫牡丹花下死,樂極生悲,不過按照我們現在的説法就是“精盡人亡”了。

  古代有記載精盡而亡的名人可不在少數,風流成性的漢成帝,他就是吃春藥過多,精盡而亡;後世《金瓶梅》中的西門慶也是死於精盡而亡。

  但上面所説的兩人都是光明正大的與妻妾或者嬪妃縱慾而亡的,那麼有沒有因偷情而精盡人亡的呢?

  精盡而亡的書生死而復生

  南北朝劉義慶寫過《世説新語》,他在《幽明錄》中講一個詭異的事件,叫《買粉兒》。

  説有一户人家,家裏十分富裕,有個獨生兒子,平日嬌生慣養。孩子長大了,常到街道遊逛,看到有個賣粉的女子長相美麗,便喜歡上了她,因為無法向對方表達,便假裝去買粉,天天去店裏,買完粉就走。開頭誰也不説什麼,時間久了,女子十分懷疑起來。


  有一天,他再來時,姑娘便問道:“先生買了這粉,要往什麼地方用?”答道:“心裏喜愛你,自己不敢説;但又總想見到你,所以藉着買粉的機會天天來看你的好模樣兒而已。”女子聽了很不好意思,但心裏很受感動,於是私下相許,説定明晚相會。

  那天夜晚,男的睡在正屋,耐心等待姑娘的到來。姑娘果然到了,這公子哥歡喜過度,抓住對方的胳臂説: “多日的願望如今終於實現了!”

  由於兩人玩得太瘋狂,以至於激情過度,這公子哥居然死了過去。女的極為惶恐,不知所措,便跑了,天亮時回到了粉店。

  吃早飯的時候,父母見兒子還沒起來,感到奇怪,過去一看,已經死了。入斂的時候,在兒子的一隻箱子裏發現一百餘包粉,每包的大小都一樣,母親便説:“一定是這些粉殺死了我兒子!”


  於是到市場上逐個店鋪地買粉,買到這個女兒家時,拿來一比照,與兒子的粉完全一樣,於是抓着她問道:“你為什麼殺了我兒子?”女兒聽了,嗚嗚咽咽地哭起來,並把真實經過敍説了一遍。父母不相信她的話,便把此事告到了官府。

  公堂對審時,女兒説:“他既然已經死了,我難道還捨不得一死嗎?只求讓我到屍首前而儘儘哀悼之情。”縣令答應了她的請求。

  女兒來到死者面前,撫摸着屍體放聲慟哭道:“想不到竟有如此的不幸!如果死魂有靈,知道我不曾害你,我死了有什麼遺憾呢!”男兒豁然甦醒過來,敍説了事情的原委。兩人便結為恩愛夫妻,更可喜的是,這位公子“死而復生”之後,竟性能力大增,後來與賣粉女子孫滿堂。


  偷情而亡留下遺腹子

  明代馮夢龍《情史》記載過一則故事,故事起初和《買粉兒》大致類似,説福建有一個姓林的讀書人,已經20歲了,林書生所住的市鎮有一個孫翁,專門經營扇子店。

  孫翁的女兒很漂亮,曾經住在扇子店裏,林書生十分喜歡,天天去買扇子,時間一長,賣扇女便奇怪了,問林書生,你買這些扇子做什麼用呢。

  林書生實話實説,是思念心切,欲借買扇子,一睹芳容啊。賣扇女一聽,很受用,一看林書生是文質彬彬的帥哥,也動心了,就給林書生贈送了香囊、汗巾、簪子等女用物,香囊、汗巾、簪子可不是一般隨便贈送之物,乃是女子對鍾情男子暗許之意。還告訴林書生,某日相會。


  林書生扳着手指頭算日子,其內心焦灼可想而知了。到了日期,林書生如約而至,但很久都沒有看見賣扇女的身影,本來林書生焦慮的等待,已經很虛弱了,再加上寒風刺骨,實在熬不住,可又不甘心。

  一直等到半夜,賣扇女才來。林書生顧不上身體虛弱,勉強交歡,最終歡盡而亡。

  賣扇女嚇壞了,喊了半天也沒有回應,賣扇女怕家人知道,就把林書生的屍體扶到牆下,自己趕緊跑回家了。

  第二天,林書生的屍體被人發現,家人不知道死因,就埋葬了。可是,賣扇女卻出事了,由於短時的風流,她懷孕了,後來生下來一個兒子。

  兒子長到十多歲時候,被林書生的家人發現,這個孩子很像林書生,要知道,當時林書生的家人並不知道賣扇女的存在,賣扇女也不知道林書生是誰家的公子。


  賣扇女的父親便去尋訪林書生家,打開了林書生的遺物,有很多扇子都是自己店裏的,而且還有女兒的香囊、汗巾等物。於是兩家相認,共同撫養這個偷情而生下來的孩子。

  欣喜過度命喪鴛鴦枕

  明朝的馮夢龍《情史》還有類似歡盡而亡的故事。

  宋朝淳熙年間,有書生阮華,人們都叫他阮三郎,三郎風流倜儻,性情又很温和,多才多藝,擅長彈琴吹簫。

  有一年中秋節,有精通音律的朋友前來歡聚,他唱起了歌,而阮華也用紫玉簫應和着他的節拍吹奏起來;那聲音真是美妙極了,路人聽了也都站着不肯離去。


  陳太常之女玉蘭也來觀燈,忽然聽到這美妙簫聲,便叫侍女去看看究竟是誰在吹簫,回來説是阮三郎。玉蘭便不禁低聲吟詩道:

  夜色沉沉月滿庭,是誰吹徹繞雲聲。 嗚嗚只管翻新調,那顧愁人淚眼傾?

  吟畢,她就回家去了。而此後的幾個夜晚,阮華他們卻一再去幹着這種使他們興高采烈的事兒。

  其中一個晚上,朋友都還沒到來。覺得乾坐着也有些無聊的阮華,遂在星月之下吹起了玉簫自娛自樂。一曲還沒吹完,他忽然發現一個小姑娘來到跟前説:“我家小姐早些時候就聽到過您這簫聲,很為陶醉;現在便想請您去相會,可以嗎?”


  阮説:“小姐深居大宅院裏,又有門衞把守着,我怎麼進得去?況且,萬一有個什麼,我又怎能説得清?”三郎就這樣婉謝了她的好意。

  侍女去了一會兒又拐了回來,她手裏正拿着一塊用金絲鑲嵌着的玉指環,説:“恐怕先生懷疑,我現在就是奉小姐之命拿這給您作憑證的。”這樣,心中委實高興的阮遂跟隨着她進去了。

  一連進入宅院三道門後,阮見裏頭裝飾非常華美,真是賞心悦目極了。正要跟玉蘭把臂言歡,外面忽然有叫喚玉蘭的聲音,這剛出來的玉蘭便只得驚慌地往小跑去了;而阮則驚慌失措地往外奪路而逃。


  狼狽而歸的阮再也睡不着了,遂起來填了一首《菩薩蠻》詞:

  玉簫一曲無心度,誰知引入桃源路。邂逅曲欄邊,匆忙欲並肩。 一時風雨急,忽爾分雙翼。回首洛川人,翻疑化作雲。

  此後,阮竟每天徘徊於陳家附近,但他卻絲毫沒有辦法進去。這樣一折騰,他就日漸消瘦了;而父母及朋友過來問候時,他也不説。

  一天,好友張遠過來探望,便叫其他人退出去。他倆便親密無間地説起了別後的一些情況,但阮仍沒有説出眼下的心事。驀然間,張遠瞥見阮手指上多了個玉環,心中頓時就明白了,並笑着問道:“莫非老兄您近來遇見佳人了?如果小弟能夠幫忙,那就一定要盡力的。”


  阮開始還支支吾吾着,但終於受不過張的盤問,遂感嘆道:“哎,好事多磨呀!”接着,他便把前事跟張遠説了。張遠説他有辦法,只要把這玉環交給他就可以了。

  張遠來到了附近的尼姑庵,拿出一錠白銀給師太,説友人阮郎鍾情於陳太常的女兒,而且彼此之間非常相愛,希望師太從中撮合,事成之後必定重謝。尼姑開始還面有難色,但經不起張遠的一再懇求,就暫時收起了玉環,答應説“試試看”。

  第二天凌晨,尼姑便到陳太常家拜訪。見玉蘭正跟着她母親在花下摘玫瑰,就不由得笑了笑。母女倆回頭一見尼姑,不覺大吃一驚,説,您老人家這麼早來幹嗎?


  尼姑説:“庵裏新造了一尊觀音大士的塑像,明天就要開光,請夫人和小姐去隨喜,為蓮花生色。”母親説,小女孩還小,那就別去了。

  而玉蘭當時由於愛情受阻,心情很不好,見母親如此説,雖然不快但也絕不敢説出來。而此時老尼則再三説小姐若去,正可受到觀音大士的保佑,母親便也同意了。

  然後,母親就請師太過去吃早點。師太見一時還沒有機會跟小姐單獨説話,遂對玉蘭使了個顏色,推説自己上廁所;這樣,玉蘭便跟在了她的身後,師太乘機把玉環露出來給她看。看到這玉環,她就禁不住流淚了,並問師太這是從哪兒得來的。

  師太假意説是有施主施捨的。玉蘭一再詢問此事的前因後果,並激動地流着眼淚。師太卻故意説,莫非小姐跟這個有所關聯?玉蘭便把自己的遭遇跟師太一五一十説了。


  師太説:“既然小姐如此關情,二位何不見上一面呢!”見她情真意切,老尼就説出了她自己這次來陳府的真實目的。陳小姐喜不自禁,當即寫了四首詩給她捎去。然後,老尼便跟夫人道別了。

  阮華得到這一絕好消息,他的病便豁然而愈了。第二天按約到庵裏跟玉蘭相見,並最終成就了好事。只是阮華當下卻因狂喜過度而暴亡。

  而此這次之後,陳玉蘭就懷有身孕了,竟也不再另嫁。近十個月過去,她只是專心致志地給已死的阮華撫育他們倆的愛情結晶——縱慾而來的兒子。


  四大風流:古代文人“泡妞”的黃金經典?

  “風流”二字大概相當於如今所説的浪漫,令人十分嚮往,因而古代便有了風流倜儻、風流千古這些耀眼炫目的説法。可見古人對風流之事十分推重和讚賞。然而,古人把“韓壽偷香,相如竊玉,張敞畫眉,沈約瘦腰”合稱為古代“四大風流”,今天看來這“四大風流”卻不怎麼風光!

  如果説“張敞畫眉”有點閨房偷樂的意思,“沈約瘦腰”有點文人張狂的意思,那麼“韓壽偷香,相如竊玉”就有些不堪了。因為被古人稱之為的這兩大風流如今被人合成了一句成語,那就是“偷香竊玉”。可見,這古代男人們自我標榜的“四大風流”並不是什麼好事。那麼,何謂古代“四大風流”?這古代“四大風流”究竟典出何處呢?

  首先説説第一大風流“韓壽偷香”。

  這韓壽乃西晉時期一名美男子。 據有關史料記載,韓壽,字德真,南陽堵陽人,晉書説他“美姿貌,善容止。”韓壽如花似玉的美貌,不知道令當時多少閨中少女、椒房少婦痴迷的而不能自拔。


  韓壽不僅年輕貌美,而且擅長詞曲。當時他的拿手曲目《偷香》就曾風行一時。這首詞曲説的是他自己有一次到西晉權臣賈充府上拜會,不想被賈府的小女兒賈午看中。賈午春心蕩漾了幾天後,讓奴婢叫他半夜翻牆入內幽會。二人云雨一番又纏綿一番之後,賈午還將從她父親那兒偷來一種西域出產的奇香贈送給了這名美男子。

  韓壽和賈午的這段愛情故事後來被明代陸採作過《懷香記》,許多文人將“韓壽偷香”作為典故使用。後來慢慢的“偷香”便成了男女暗中調情的意思。

  其實,賈午並不是什麼美女,她的姐姐賈南風是歷史上有名的醜女,作為妹妹的賈午又能漂亮到哪裏去?後來賈充得知女兒與韓壽偷情而又懷孕後,看到生米煮成熟飯,只好“遂以女妻壽。”不久,韓壽就平步青雲了,從賈充手下的司空掾一直做到散騎常侍、河南尹。

  唐朝著名詩人李商隱有詩曰“賈氏窺簾韓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前半句説的就是韓壽與賈午偷情的故事。而北宋一代名臣歐陽修的一首《望江南》則將韓壽“愛偷香”故事説得更為淋漓盡致。其詞曰:“江南蝶,斜日一雙雙。身似何郎全傅粉,心如韓壽愛偷香。天賦與輕狂。微雨後,薄翅膩煙光。才伴遊蜂來小院,又隨飛絮過東牆。長是為花忙。”


  其次説説第二大風流“相如竊玉”。

  這裏所説的“相如”就是司馬相如。此人字長卿,四川南充蓬安人,西漢著名文學家。司馬相如善鼓琴,其所用琴名為“綠綺”,就是傳説中最優秀的琴之一。

  司馬相如少時好讀書、擊劍,被漢景帝封為“武騎常侍”,但這並非其初衷,故借病辭官,投奔臨邛縣令王吉。臨邛縣有一富豪卓王孫,其女卓文君容貌秀麗,風姿綽約,素愛音樂又善於擊鼓彈琴,而且很有文才,但不幸丈夫先死,成望門新寡。

  司馬相如早巳聽説卓王孫有—位才貌雙全的女兒,他趁一次作客卓家的機會,借琴表達自己對卓文君的愛慕之情,他彈琴唱道,“鳳兮鳳兮歸故鄉,遊遨四海求其凰,有一豔女在此堂,室邇人遐毒我腸,何由交接為鴛鴦。”這種在今天看來也是直率、大膽、熱烈的措辭,自然使得在簾後傾聽的卓文君怦然心動,並且在與司馬相如會面之後一見傾心,雙雙約定私奔。當夜,卓文君收拾細軟走出家門,與早已等在門外的司馬相如會合,從而完成了兩人生命中最輝煌的得終身大事。


  卓文君也不愧是一個奇女子,與司馬相如回成都之後,面對家徒四壁的境地,便落落大方地在臨邛老家開酒肆,自己當壚賣酒,終於使得只要面子不認親的父親承認了他們的愛情。後人則根據他二人的愛情故事,譜得琴曲《鳳求凰》流傳至今。唐代著名詩人張祜則有《司馬相如琴歌》一首,曰: “鳳兮鳳兮非無凰,山重水闊不可量。梧桐結陰在朝陽,濯羽弱水鳴高翔。”

  這個故事雖然有些老套,情節也頗為簡單,就是青年文人司馬相如看上了年輕貌美多才多金的小寡婦卓文君,然後與之私奔,司馬相如不得志,卓文君養之;司馬相如成名後,欲拋棄糟糠之妻,終究沒好意思下手。但是當初的卓文君畢竟是一塊美玉,那麼司馬相如偷偷與之攜手私奔,便無異於“竊玉”之舉。因此後人便把私奔暗指 “竊玉”,於是,“相如竊玉”就成了千古流傳的一句著名成語典故。


  然後説説第三大風流“張敞畫眉”。

  張敞畫眉源出《漢書·張敞傳》:京兆尹張敞“常為婦畫眉,長安中傳張京兆畫眉嫵。有司以奏敞,上問之,對曰:‘臣聞閨房之內,夫婦之私,有過於畫眉者’。上愛其能,弗備責也”。意思就是説,漢武帝時,出任京兆尹張敞是當時的才子。他和夫人感情很好,因為夫人幼時受傷,眉角有了缺點,所以他每天要替他的太太畫眉後,才去上朝,於是有人把這事告訴漢武帝。一次,漢武帝在朝廷中當着很多大臣對張敞問起這件事。張敞就説是夫妻之間,在閨房之中,還有比畫眉更過頭的玩樂事情,你只要問我國家大事做好沒有,我替夫人畫不畫眉,你管它幹什麼?

  後來,人們遂用“張敞畫眉”來形容多情丈夫和閨房之樂。用此典故的作品很多,反映於詩作中的,如唐初四傑之一駱賓王的“不能京兆畫蛾眉。翻向成都騁騶
引”、南宋著名詩人范成大的“只煩將到妝台下,試比何如京兆畫”和明朝著名戲劇家孔尚任的“天子多情愛沈郎,當年也是畫眉張”等都是歷史上難得一見的名句。


  於是,“張敞畫眉”的典故便引領了後來的時尚,形成了歷史上的畫眉之風。唐朝著名詩人王昌齡詩中寫的“閨中少女不知愁,春日凝妝上翠樓”,説的是濃妝豔抹;另一位唐代著名詩人張祜詩中寫的“卻嫌胭脂污顏色,淡掃蛾眉朝至尊”,則説的明顯是輕妝淡抹了。

  還有唐代著名詩人白居易詩中寫的“小頭鞋履窄衣裳,青黛點眉眉細長”,唐宋八大家之一韓愈詩中寫的“洗妝拭面着冠帔,白咽紅頰長眉青”,真可謂芸芸詩句,不一而足。“張敞畫眉”對於後世的影響,由此可見一斑。

  最後説説第四大風流“沈約瘦腰”。

  沈約,字休文,南朝吳興武康人,也就是今天的浙江德清縣西人,先後在宋、齊、梁三朝做官,舊史一般稱他是梁朝人。沈約出身於門閥士族家庭,歷史上有所謂“江東之豪,莫強周、沈”的説法,足見其家族社會地位的顯赫。沈約從少年時代起就很用功讀書,白天讀的書,夜間一定要温習。

  他母親擔心他的身體支持不了這樣刻苦的學習,常常減少他的燈油,早早撤去供他取暖的火。青年時期的沈約,已經“博通羣籍”,寫得一手好文章,並且對史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他從二十幾歲的時候起,用了整整二十年時間,終於寫成一部晉史。可惜,這部晉史沒有能夠流傳下來。


  沈約雖然文名大噪,但在政治上卻沒有突出建樹。公元502年,蕭衍逼迫齊和帝禪位,改國號為梁,蕭衍即位,是為梁武帝。沈約在滅齊的行動中立下汗馬功勞,被任命為尚書僕射,受到梁武帝的寵信。

  沈約才情雄厚,卻恃才曠放,在一次與梁武帝的詩文比賽中落敗,沈約事後狡辯説故意讓梁武帝,結果引得梁武帝異常震怒,本欲治其重罪,幸虧得沈約好友徐勉的上書勸諫,雖然使得沈約倖免牢獄之災,但是從此他便難以在政治上施展才能。

  更為不幸的是,他的另一好友張稷因為酒後失言得罪梁武帝被外放至死,梁武帝問沈約對自己處理張稷一事的看法,沈約很不以為然,遭到梁武帝的痛責。經過如此這般地再三驚嚇,沈約終於病倒了,日益憔悴,腰圍速減。公元513年,這位詩壇的一代宗師憂懼辭世。沈約死後被武帝諡為“隱”,世稱沈隱侯。


  “沈約瘦腰”,在文學上多用於文人品性,含義就是病容憔悴、抑鬱多疾的帶有憐憫性質的貶義詞彙。南唐著名詞人李煜詞中有“沈腰潘鬢消磨”一句,指的便是沈約。後來,明代詩人夏完淳也有“酒杯千古思陶令,腰帶三圍恨沈郎”之詩句,這其中的瘦腰男子指的就是沈約。

  古代文人迷戀小腳:有詩人用小腳妓女鞋當酒杯

  當女人足之大小不僅取決於男人的好惡,甚至攸關文化興衰和國家命運,纏足與放足就不再是一項個人權利。

  在現代人看來,中國古代婦女纏足是個“歷史之謎”,至今仍難理解。纏足,何時產生?何以流傳千年?

  主流觀點把纏足看作一種病態或變態行為,認為纏足折射出的是一種“變態的文化現象,畸形的審美觀念,畸形的心理”,甚至相當長時期裏的古代社會也因此而被認為是一個“變態的社會”。


  然而,讓我迷惑不解的是:纏足成為一種通行的社會習俗有千餘年曆史,小腳在那個時代是一種美的體現,纏足是實現這種美的手段,都是不爭的事實。在千餘年的時間裏,一個民族中的多數男子都喜歡小足,多數女子都纏足,是否可以簡單地説他們是病態呢?很顯然,一個民族集體“患病”千年,是説不通的。

  收益與風險的博弈

  司馬遷的《史記》稱:“臨淄女子,彈弦,呫纏”。其中呫纏可能指纏足,或許僅限於少數風月場所中的女性所特有。唐朝白居易的詩中有一句“小頭鞋履窄衣裳”,可能描寫的是纏足女性。杜牧詩中“細尺裁量約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則刻畫婦女用布帶纏足的情況。但是,五代以前,纏足並不流行。湖南馬王堆古墓出土的漢代婦女是天足,五代時,韓熙載《夜宴圖》中的侍女也都是天足。


  纏足得以流行,南唐皇帝李煜的“推廣”功不可沒。《道山新聞》記載説:“後主宮嬪窒息娘,纖細善舞。後主作金蓮高六尺,飾以寶物細帶纓絡,蓮中作品色瑞蓮,以帛繞腳,令纖小屈作新月狀。素襪舞雲中,迴旋有凌雲之態。”

  上有所好,下必仿之。通過纏足,姑娘的體態更加輕盈,如弱柳扶風,備受皇帝讚賞與寵幸。為了爭寵,后妃們競相模仿,纏足便在皇宮內流行起來。

  只要許多人捲入其中,那麼,從眾的情形就將是強烈的。一旦模仿作為一種策略被採納,那麼,它就可能轉變為一種日常的慣例或者習俗。由此,皇宮內流行的纏足,被貴族士大夫階層的家眷所模仿,進而蔓延到普通階層。


  從文字記載和地下發掘物來看,在北宋已有相當一部分婦女纏足,到了南宋得到普及。《輟耕錄》雲:“元豐(宋神宗年號)以前猶少裹足,宋末遂以大足為恥。”另外,從福州黃升墓中出土六雙女鞋,其中一雙穿在死者的腳上,五雙為隨葬品。平均長度為13.3至14釐米,寬度為4.4至5釐米,死者腳上還裹着210釐米的裹腳布。這已經是較為標準的纏足,與明清兩代的纏足已十分接近了。

  纏足在古代受到普遍歡迎,並非現代一些人所説的“陋習”、“醜惡”。連蘇軾、辛棄疾這樣傑出的男士都有歌詠和欣賞纏足的篇章。蘇軾的《菩薩蠻詠足詞》是專門為詠纏足而作:“塗香莫惜連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説應難,需從掌上看。”

  許許多多男人對纏足入了迷,沉醉其間不能自拔。元末著名詩人楊維楨用纖足妓女的鞋子“載盞行酒,謂之‘金蓮杯’”。清代詩人袁枚在《答人求妾書》中説:“今人每入花叢,不仰觀雲鬟,先俯察裙下。”


  纏足惡俗,攸關國體

  不過,現代女子均為天足,纏足現象已然絕跡。流傳千餘年的習俗,為何消亡?我認為,在某種程度上是由於模仿和偏見引致的。清朝末年,體制僵化,政治腐敗,在與海外殖民者的戰爭中,屢戰屢敗,割地賠款,民不聊生,起義不斷,可謂內憂外患,到了民族存亡之秋。社會精英從夜郎自大到虛心尋找與國外差距。

  在尋找差距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兩種“偏差”:一是隱瞞信息。特別是一些官吏,為了逃避戰敗的責任和處罰,將與外敵戰敗的原因歸為纏足,認為小腳是中國“野蠻”和“落後”的主要象徵之一,是“國恥”。1896年,康有為在奏摺中説:“最駭笑取辱者,莫如婦女裹足一事。臣竊深恥之。”


  二是替代性考核失靈。一般地,由於直接考核的成本太高,人們往往使用替代性的指標進行考核。清末一些人尋找與國外差距的過程中,考慮到成本問題,也在尋找替代性考核的指標。恰好,被視為西方先進文明的掌握者傳教士,因為考慮傳教的成績,而採用的逆向選擇策略,給那些尋找替代性考核指標的中國官員和精英,提供了指標。

  據考證,纏足被刻意進行由美轉醜的現代“製作”,傳教士是始作俑者。他們通過興辦教會學校和成立“不纏足會”來推廣不纏足之舉。當然,這些舉措的作用有限。於是,傳教士打着“科學”與“文明”幌子,製造事前的信息不對稱,將纏足行為置於一個非科學的、反動的境地,促使那些自認為“現代”而“文明”的人們劃清與纏足的界限。


  傳教士把纏足看作是應在醫療領域中予以觀察的行為,試圖直接建立起纏足與“疾病”表現症候之間的關聯性,從而確立起了一種評價纏足的“衞生話語”。當時的醫生陳微塵説:纏足女性由於缺乏運動,“氣先不足已成定論,加以足帛之層層壓迫,使血管受擠,血行至足,紆徐無力。一人每日之血液,本應環行全身一週,若在足部發生障礙,則其周流必生遲滯之弊”。

  當時像《萬國公報》這樣的教會報紙連篇累牘地發表文章,批評纏足是導致女性健康衰弱的禍首,有的説纏足是害所謂“節片淫亂症”的表現,有的認為纏足應為中國瘋癲和災荒的頻繁發生負責。這種輿論迅速在知識界傳播開來,成為主流聲音。


  一種典型的演化是將纏足與弱種退化相聯繫。張之洞譏纏足使“母氣不足”,袁世凱則説纏足“其於種族盛衰之故,人才消長之原,有隱相關係者”。進入晚清後期,纏足與國弱民窮的關聯性就不是“隱相關係”,而是直接的因果關係了。一位四川地方官的表述更加直白:“女子纏足,就會把一國的男子,天下的事情弄弱了。”

  從中國歷史上看,幾乎所有的中原漢族王朝都被外族或者取代或者困擾,而其中至少千年以上的王朝並沒有纏足。再稍微引申一下,纏足導致弱種退化的論調,實際上是男性中心主義話語。


  另一種演化是將纏足作為束縛婦女的一種手段,於是呼籲放足以解放婦女。如果説放足之後男女就人格平等,實際上等於拿腳的形狀來衡量婦女的人格,顯然仍帶有貶低婦女的傾向。從當時流行的言論看,天足不過是為了給“現代男子”看,是為了好嫁男學生,其思路與纏足者毫無區別。

  假如“女為悦己者容”的社會體現了男尊女卑,從小腳美改為健康美,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這一“不平等”特性。所謂“女為悦己者容”就不平等,其實還是先存了社會已經男女不平等的固定認知,所以才從某一特定現象看出其不平等的性質來。重要的是,修飾身體的特定部位以順應社會的審美觀念(以及其它觀念習俗),應當是個人的基本權力。


  還有一種是,在前兩種演化的基礎上,將纏足上升到“國體”的高度加以批判。1912年3月13日,孫中山稱:纏足“惡習流傳,歷千百歲,害家兇國,莫此為甚。”到了1933年底,一些外國人在張家口一帶鄉村拍攝婦女纏足照片,當地駐軍經北平軍分會向上呈報至最高層,認為“纏足惡俗,系我國曾經通令嚴禁在案。

  該外人未經我政府批准,復不明瞭我整個國情,割取前清時代所遺留之片斷惡俗,遽爾作惡意宣傳,更屬不當。且攸關國體”,故應予嚴禁。後由蔣介石親自下令:“未經當地政府允許,一概不準外人拍照。並呈准國府,交由文官處通令全國各省市政府一體查辦。”拍攝纏足一事驚動到這樣高的層次,且通令全國,正是因為此呈文説到的“國體”乃是清末以來反纏足者極為關心的問題。

  我想,當時的社會精英的這些演化和上綱上線,傳教士們也許始料未及吧?


  傳教士們是否想過,這樣的精神病竟能在千年中傳染許多億人,不是有點匪夷所思嗎?從嚴格的醫學角度,也不能斷然將纏足與婦女健康衰弱乃至精神病關聯起來。事實上,現代的一些研究表明,古代女性比男性長壽。其中,纏足與長壽有顯著關係。纏足後,腳趾彎曲在腳底,前腳掌不能着地,走路時主要用腳跟,這樣,只要走路就會刺激腳後跟的腎經穴位。而中醫認為,人的衰老的主要原因就是腎氣虛衰。

  放足以掃除積弊

  在以西方為典範的“文明”成為憧憬目標的時代,許多人或者真覺得否定中國的“野蠻”象徵的纏足,並不需要什麼學理的依據,畢竟,直接照搬他人的看似成功的模式,是短期交易成本最小化的一種策略。從歷史經驗看,後發國家的制度建設,採用模仿方式的效率高於幹中學。


  所以,當纏足被作為束縛婦女的一種手段,被當作病態文化的體現,“其於種族盛衰之故,人才消長之原,有隱相關係者”,應為中國瘋癲和災荒的頻繁發生負責,那麼,清朝要趕上並超過西方那些“船堅炮利”的“西方強國”,首先應該模仿西方國家,讓中國婦女“解放足”。這樣才能保障國民身體的強健乃至國力的增加。於是,從官方到精英開始大力開展“放足”運動。

  1898年8月13日,光緒帝頒發詔書:“令各省督撫,飭地方官勸誘士庶,光緒十五年所生女子至今十歲者,無得裹足”。1902年清廷頒佈了勸戒纏足上諭:“漢人婦女,率多纏足,由來已久,有傷造物之和。嗣後晉紳之家,務當婉切勸導,使之家喻户曉,以期漸除積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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