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捐善款買iPhone,公益少年獲刑。浙江温州一17歲少年小向(化名)在微信上發起募捐,共籌得2.62萬元善款。後來,他竟然將這筆錢佔為己有,全部用來為自己購買電子產品。昨日,少年受審獲刑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募捐善款買iPhone 還真是“生財有道”啊
這名少年以做慈善為名進行詐騙,將善款挪為己用,無疑是欺騙了愛心之人的。他這樣做不僅是違背社會道德,更是違背了法律,獲刑也是必然的結果。
小向,温州人,初中畢業後輟學。他曾經是一名熱衷公益事業的少年。2014年10月9日至2015年2月26日,小向在微信朋友圈發佈消息,聲稱某學校條件困難,需要愛心人士捐款,購買教學設備,並留了自己的聯繫方式。最後,共有6人捐獻合計2.62萬元。而小向沒將善款捐給學校,而是給自己買了一部蘋果手機、一台筆記本電腦和一部數碼相機等物品。
案發後,小向主動投案自首,其家屬代為退還了2.62萬元違法所得。12月15日,温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小向受到了相應的處罰。
小向的行為,雖説詐騙金額不多,但從長遠來説,對於慈善事業造成一定影響。慈善騙子的增多,讓人民不敢隨意捐獻愛心,同時也讓許多急需幫助的人得不到幫助。在此,希望法律機關嚴懲此類詐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