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道德經》第七十九章

由 廉擁軍 發佈於 奇聞

道德經·第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餘怨;報怨以德,安可以為善?是以聖人執左契,不責於人。故有德司契,無德司徹。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還會殘留下殘餘的怨恨;用德來報答怨恨,這怎麼可以算是妥善的辦法呢?因此,有道的聖人保存借據的存根,但並不以此強迫別人償還債務。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據的聖人那樣寬容,沒有“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樣苛刻刁詐。自然規律對任何人都沒有偏愛,永遠幫助有德的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