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要女兒棄男嬰豈能如此殘忍呢?21日下午,順慶區華鳳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稱,兩名環衞工人在順慶區歐香小鎮小區的路邊,發現一名被遺棄的嬰兒。據説,該男嬰天生就帶病,是肺炎。隨後,警察馬上調查監控,尋找親生父母的下落,最終,找到了男嬰的父母。
為要女兒棄男嬰 豈能如此殘忍呢?
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趕往現場,並將嬰兒送往川北醫學院救治。截至今天上午,已找到嬰兒的父親李某,目前已被其領回。
辦案民警苑石琦介紹,嬰兒被送往川北醫學院後,發現嬰兒的腳環上留有一張紙條,上面寫着其出生日期:“生於2015年10月初9(11月21日)早上9點鐘,因第一個是男孩,第二個還是男孩,第三個要個女孩,可又是個男孩。”
民警對其當面進行了批評教育,李某意識到錯誤,承認自己是一時糊塗才犯下大錯,並告訴民警,嬰兒患有先天性肺炎,需要花費10萬元,加上自己負擔重,迫於無奈才做出此舉。
世道變了,現在生女兒像個寶,生男孩像根草!可是是男是女,那也是上天送的禮物,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豈能如此殘忍呢?
沒有這個能力,生那麼多做什麼?既然要生,那麼就得擔當。真是飽漢子不知餓漢子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