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為愛情斂財,公權力無限放大令人憂心。據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隨州市民防辦原主任蒯發忠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受賄150多萬元,造成國家損失1000餘萬元。去年9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昨日,省紀委網站推出“沉痛的懺悔”第五期專欄,剖析其腐敗軌跡,呈現出一個“為情所困”斂財受賄的民防辦主任。
官員為愛情斂財 公權力無限放大令人憂心
為“愛情”用公權斂財買房
有過一次婚姻的蒯發忠38歲時與小他10歲的王某產生了第二段感情,於1996年元月結婚。他對王某疼愛有加,有求必應。1999年他以正團職轉業回老家隨州工作,歷任隨州市民防辦副主任、主任。
2004年,王某隨丈夫來隨州工作、安家。隨州市自2000年8月升格為地級市後,經濟升温,房價攀升。一次,王某發現城區某小學對面有門面出售,她認為此地段增值潛力大,但苦於無錢入手。此時,王某同事的熟人曹某有一房地產項目沒按規劃建地下防空設施,辦不了人防“結建”手續,還要受處罰。曹某很快送了10萬元給王某。收了錢的王某要丈夫在曹某項目上放一馬。嚐到權力甜頭的蒯發忠此後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收錢也從10萬上升到50萬。
對斂財所得,他都一一交給妻子。妻子王某看準了“買房子能賺錢”,不斷向蒯發忠吹枕頭風,灌輸“買房賺錢”的觀念,鼓動“多撈錢,多買房,再多賺錢!”蒯發忠覺得妻子説得對,於是抓緊斂財,妻子王某則用這些錢及時買房,在隨州、西安購置房產多套。
為了滿足妻子,蒯發忠只得一次又一次以權斂財來博得妻子芳心。除了讓妻子無休止買房外,為滿足妻子虛榮心,蒯發忠還特意為妻子購買了一輛斯瑪特小汽車,供妻子享樂。在他們夫婦二人的腦海裏:“這個社會不撈白不撈,等幾年退休了,想撈也撈不成。”他們早把法紀拋到了九霄雲外。
為“親情”“友情”受賄幫忙
公權力還成了蒯家兄弟的“私權力”。2011年下半年的一天,蒯發忠的一個弟弟請他在一朋友的房產項目收費和手續上給予關照。他毫不猶豫將錢收下,並給予關照少收費100多萬元,還順利辦理了人防“結建”手續。2006年,房地產開發商王某某先後分4次送給蒯發忠35萬元。蒯發忠收錢後,當即少收王某某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還為王某某順利辦理了“結建”手續。
不論是單位的“鐵桿”朋友,還是社會上的“粉絲”朋友,他都毫不推辭,事後都給予相應回報。東窗事發後,等待他的是漫長的鐵窗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