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綜合報道記者趙友平】香港港疫情反彈,港府今日(22日)首次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11月1日至11月21日曾到過14家指明為跳舞場所的人士,須於11月24日(週二)或之前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香港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減低傳播風險,受檢人士在等候檢測結果期間應儘量留在家中,不要外出。任何人士就強制檢測安排有疑問,可致電熱線62756901查詢。
政府會繼續全力追蹤曾到過有關跳舞場所並可能受感染人士,並嚴肅跟進相關人士有否遵從檢測公告。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2000港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在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香港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本地疫情急速惡化,近日與跳舞活動及場所相關的羣組確診個案數目不斷大幅飆升,涉及確診個案分佈全港各區,部分人士並沒有病徵,顯示社區已存在眾多隱形傳播鏈。因此,政府必須果斷行動,為儘快截斷病毒傳播鏈,香港衞生防護中心正全力追蹤曾到過有關跳舞場所並可能受感染人士。與此同時,政府有必要立刻在第599J章下作出針對指明跳舞場所的強制檢測公告,強制有關人士立即接受檢測以免延誤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