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發佈2021年第11號公告明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
編輯 陳莉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發佈2021年第11號公告明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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