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了太平天國的放蕩女人

  洪宣嬌被很多史家認為是太平天國史上一位子虛烏有的人物,但是有關她的故事卻在民間傳得有板有眼。最早有關洪宣嬌記載的典籍,是清末文人凌善清寫的《太平天國野史》。書中的洪宣嬌不但在太平天國的興衰中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她更是一個非常淫蕩的女人。

  1856年夏天,正是太平天國全盛時期,卻發生了著名的天京事變。天京事變雖然是是洪秀全、楊秀清、韋昌輝爭奪太平天國領導權的內訌,但導火索卻是被生性淫蕩、並且善妒的洪宣嬌點燃的。天京事變後,在太平天國首義諸王中,除洪秀全和石達開兩人外,死亡殆盡。這一事變給太平天國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太平天國因此迅速走上了衰敗之路。

  洪宣嬌是洪秀全的同父異母妹妹。洪秀全是其父二姨太所生;洪宣嬌是三姨太所生。洪父死後,家道中落,兒女們為謀生各分東西。洪秀全在屢試不第的情況下,創辦了秘密團體拜上帝會,順理成章被推為教主;洪宣嬌則進入了一個流浪藝人的江湖戲班,四處賣藝為生。


  一次,洪宣嬌和戲班賣藝來到武宣盧陸洞,當地的殷實農家之子蕭朝貴以50兩紋銀為其贖身,洪宣嬌未經明媒正娶就和蕭朝貴明鋪暗蓋過起了小日子,當然這時他們還不能算是合法夫妻。不過,洪宣嬌魅力十足,蕭朝貴對她言聽計隨。不久在她的鼓動下,蕭朝貴瞞着家人,和她一起投奔了洪秀全的拜上帝會。

  洪宣嬌在蕭家時,認識了蕭家的常客楊嗣龍。楊嗣龍是桂平大黃江地方的大財主,不但有錢,更會耍小聰明,抓女人的心。洪宣嬌被楊嗣龍的風流倜儻迷住了,於是決定把楊嗣龍收到自己的裙下。她和蕭朝貴進入拜上帝會以後,蕭朝貴被洪秀全委以重任,洪宣嬌則繼續擔任情報工作。

  她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藉口為拜上帝會蒐集情報,經常跑到楊嗣龍家裏拉着他一同外出。慢慢地,郎有情,妾有意,兩人悄悄地睡到了一起,儼然成了一對甜甜蜜蜜的情人,也算是暫時給蕭朝貴戴上了一頂小小的綠帽子。


  這時已在拜上帝會中擔任要職的蕭朝貴,看着應該屬於自己的女人,和別的男人那個親密勁兒,不由得醋意大發,就想着要把楊嗣龍殺之而後快。洪秀全當然不願把事情鬧大,這畢竟是人命關天的事,驚動了官府,自己的起義計劃就會泡湯。於是他責令楊嗣龍向蕭朝貴當面致歉,並保證不再與洪宣嬌往來。楊嗣龍這時也不敢與蕭朝貴鬧翻,於是痛哭流涕,表示悔改,並且在洪宣嬌的鼓動下,爽性加入了拜上帝會。

  蕭朝貴見教主給了自己很大的面子,於是見好就收,也對楊嗣龍表示了諒解,楊嗣龍加入拜上帝會後,改名為楊秀清,説明自己要永生永世做教主的兄弟,跟着教主打天下。由於楊秀清慣於玩弄手段,很快獲得了洪秀全的信任,竟後來居上,坐上了拜上帝會的第二把交椅。

  相繼征服三個男人

  為了籌措活動經費,洪秀全注意到了桂平金田村大財閥韋家,於是他決定藉助洪宣嬌的魅力,把韋家拖下水。雖然韋老太爺十分正統刻板,但是少爺韋昌輝卻是個血氣方剛、愛好美女的監生。洪秀全得知韋昌輝的這個愛好之後,就指使洪宣嬌在韋家附近開了一家高檔酒館。


  酒館裏東西雖好,價錢卻高得驚人,一般人不敢問津,只有韋昌輝這樣的豪户子弟,看到美女當壚,自然常常光顧,既喝美酒,更重要的是又多了機會接近美女,所以他樂此不疲。日子久了,洪大小姐憋不住了。她本來就是帶着勾引韋昌輝的目的來的,看到韋昌輝一表人才,比楊秀清更要出色,恨不得馬上就和他滾到牀上去。

  現在韋昌輝主動接近自己,於是水到渠成,兩人又做到了一塊,這一回又算是給蕭朝貴戴了一頂不大的綠帽子。在洪宣嬌枕邊和牀頭的柔言相慰和慫恿下,韋昌輝也投到了拜上帝會的門下,同時還捐出了家裏所有的錢物,終於把韋老太爺氣得去了西天。

  洪宣嬌用她的魅力相繼征服了蕭朝貴、楊秀清、韋昌輝,使他們乖乖臣服在她的石榴裙下,尤其是這些人都先後成為了太平天國的領導骨幹,這不能不説是洪宣嬌為太平天國事業的興旺發達立下的汗馬功勞。就是在這種半是革命半是淫樂的生活中,洪宣嬌過着她快樂無憂的熟女日子。


  過上了王妃的幸福生活

  不知不覺到了道光30年,拜上帝會的教徒已發展到數萬人。洪秀全認為起義時機已經成熟,於是就號召各地教徒變賣家產,購置武器,並將人員全部集中起來,編成作戰隊伍,在金田村樹起太平軍的旗號。次年攻佔永安,並在那裏建立了太平天國,洪秀全自稱天王,賜封楊秀清為東王、蕭朝貴為西王、馮雲山為南王、韋昌輝為北王、石達開為翼王。並且特別規定所封各王都受東王楊秀清節制。

  而洪宣嬌作為太平天國的長公主,為太平天國的建立做出了重大貢獻,理應享受優厚的待遇,於是由洪秀全做主,風風光光正式嫁給了蕭朝貴,也算是暫時結束了她那“大眾情人”的特殊身份,過上了王妃的幸福生活。楊秀清、韋昌輝等人當然只能靠邊站了,但是他們都已經榮封王位,有的是漂漂亮亮的美眉,自然也就不會再去計較洪宣嬌這支殘花敗柳了。而不幸的是不久西王蕭朝貴便死於圍攻長沙城的戰鬥中,洪宣嬌成了寡婦,王妃的幸福生活一下子就離她遠去了,洪宣嬌又陷入了鬱鬱寡歡的境地。


  長沙久攻不下,太平軍只得繞道,攻佔了嶽州,又從水路入長江,直取武漢,並分水陸兩路夾攻南京,終於在咸豐3年攻取了南京城,於是將南京定為太平天國的都城,改名天京。在此期間,在久曠的洪宣嬌的建議下,洪秀全將全部隨營女眷集中起來,建立了“女營”,由洪宣嬌統領。

  到南京定都後,又將“女營”改為“女館”,由東王楊秀清兼任總管,洪宣嬌則任稽查,此時的她實際上成了十萬裙釵的領袖,這也就讓她久抑的慾望找到了宣泄口,也因此她一度成為了工作狂。由於和楊秀清接觸頻繁,加上蕭朝貴已死,兩人都沒有了顧忌,於是死灰復燃,舊情復發,再一次混倒牀上去了。

  洪宣嬌被楊秀清的雨露滋潤之後,像換了一個人似的,活得更幸福了。這一回沒有人敢挑戰他們的偷情了,洪宣嬌也決定抱住楊秀清的大腿不再放過,想踏踏實實做東王的情人,不過卻給戰死的西王蕭朝貴戴上了一頂結結實實的綠帽子。


  在女館的管理中,還有一個官員,是太平天國女科科舉考試中的第一個女狀元傅善祥,她擔任女館的中團團帥,主要是代表楊秀清行駛職權。然而,她對那種嚴格的軍事化生活十分反感,在女館中力倡改革,儘量避免讓館中成員做那些挖土挑磚的粗活,而安排給她們一些針線、炊煮之類的工作。

  女館的領袖洪宣嬌是從寂寞中闖過來的,她想憑藉那套軍事化的制度來釋放自己,對女館的管理制度有着極深的感情。因此,傅善祥上任後推行的那一套管理措施讓她左右看不順眼,再加上傅善祥與楊秀清那種不明不白的關係讓她看不順眼,兩人之間自然就發生了激烈的衝突。

  傅善祥官籍卻隸屬東王府,因此與楊秀清的關係是近水樓台,兩人實際上已經做成了好事,只是沒有公開而已,洪宣嬌時有耳聞,所以免不了找楊秀清鬧一鬧,但是老謀深算的楊秀清兩面討好,誰也不得罪,誰也不想他幫忙。對洪宣嬌的吵鬧總是一笑了之,久而久之,洪宣嬌也算看穿了楊秀清的真實面目,也就不再吵鬧,只是和傅善祥暗中較勁。


  此時,天王洪秀全沉緬於酒色享受,已不大管事,太平天國的軍政大權實際掌握在東王楊秀清手中。傅善祥便利用楊秀清對自己的寵愛,讓他下令解散女館。而女館對洪宣嬌來説,無疑是政治上和精神上的依託,一旦化為烏有,大有風箏斷線之感。

  洪宣嬌對楊秀清開始反感,她感覺到自己被楊秀清拋棄了,她非常憤恨,但她又無法與楊秀清抗衡。於是便趁着散館之際,到處煽動太平軍將士到女館中挑選妻妾。一時之間你爭我奪,羣鶯亂飛,鬧得不可開交。這時洪宣嬌感到出了一口惡氣,只是對楊秀清寵着傅善祥的做法非常不滿,並且在心裏已經結下樑子,總想瞅機會治治楊秀清,讓這個忘恩負義的傢伙有個教訓。

  女館解散之後,負責女館善後工作的傅善祥回到東王府做了恩賞丞相,回想起散館時洪宣嬌的所作所為,她一時興起,提筆寫了一首“無題”詩:燕子紅襟矜寵貴,鵝兒黃帕助嬌羞;居然小婢稱如願,有大佳人號莫愁。


  詩雖無題,卻分明是對着洪宣嬌來的。她把洪宣嬌比作是驕縱一時且庸俗不堪的“小婢”,而自己則是有身份有來頭的大佳人莫愁。考察傅善祥寫詩的用意,無非是想諷刺一下洪宣嬌低微的出身和小家子氣作風。這首詩很快傳到洪宣嬌耳朵裏,氣得她七竅冒煙。

  她拿着詩向天王洪秀全告狀説:“這明明是瞧不起我們農家出身的太平軍嘛!一個沒有根基的女人竟敢出此狂言,説不定就是東王在背後支持呢!”關鍵時刻,洪宣嬌還不忘狠狠地踩楊秀清這個負心漢一腳,而且是致命的一腳。這一腳踩到了楊秀清的心坎上,楊秀清不死也要脱一層皮,因為洪秀全早已對楊秀清不滿,只是沒有找到發泄的機會。

  設計倒楊 天京變亂

  但是東王楊秀清也不是一盞省油的燈,他很快聽到了天王洪秀全已防備自己的消息。為了保住自己的榮華富貴,他不會因為一個小小的女人而讓自己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於是他採取丟卒保車的辦法,趁着一次傅善祥偷吸了幾口鴉片的機會,大治其罪。不但大張旗鼓的免了她的官職,還給她帶上枷鎖,押到街上游街示眾,並且毫不猶豫地將傅善祥打入了天牢。當然楊秀清本來就不是存心與傅善祥過不去,等事態平靜下來便下令釋放了傅善祥,並官復原職。


  但是洪宣嬌因此醋意大發,覺得楊秀清在糊弄她,不斷疏遠她,甚至是嫌棄她。女人有了這種心態,就什麼事情都能趕出來。當洪宣嬌徹底放棄了對楊秀清的幻想之後,接下來的自然是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一鼓作氣把楊秀清送上不歸之路,當然也就是把太平天國送上了不歸之路。

  本來楊秀清在天京大權獨攬,天王洪秀全和許多太平天國將領都對他心存芥蒂。洪宣嬌看準世態人心,着力聯合了一批倒楊勢力,其中包括天后的弟弟賴漢英副丞相、燕王秦日綱、殿前丞相羅瓊樹等。由於東王勢力強大,洪宣嬌又唆使賴漢英鼓動天王密召北王韋昌輝回京共圖大事。

  北王從安徽戰地匆匆趕回天京之後,洪宣嬌又匆匆與昔日的情人相會,在牀第之間完成了剷除楊秀清的密謀。一切準備妥當之後,洪宣嬌一改對楊秀清不冷不熱的態度,主動走進東王府,又和楊秀清到牀上大戰了幾個回合,一切似乎又回到從前兩人偷情的時候。楊秀清喜出望外,以為她不計前嫌,重修舊好,也樂得梅開幾度,快哉快哉,又掉進了洪宣嬌的温柔陷阱,對她另眼相看了。魚水之歡以後,洪宣嬌建議楊秀清出面為北王舉辦一次盛大的洗塵宴,楊秀清竟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1856年9月2日(太平天國6年七月二十七日),東王府裏大擺筵席。此時經洪宣嬌安排,賴漢英帶領親兵上萬人埋伏在東王府四周,羅瓊樹、秦日綱、韋昌輝等人都是有備赴宴。酒酣耳熱之際,洪宣嬌悄悄向韋昌輝遞了個眼色。韋昌輝放下酒杯,“霍”地站起身,還沒等東王府的人明白是怎麼回事,他已飛快地拔出腰刀,直刺楊秀清的胸膛,刀直從後背穿出,楊秀清當即倒地身亡。賴漢英則立即指揮伏兵衝進府來,東王府的親兵拔刀相拒,雙方整整廝殺了一天。東王楊秀清以下2萬精華骨幹都死在韋昌輝、秦日綱等人的刀下。秦日綱也在亂戰中喪身。

  翼王石達開聞訊返京,指責韋昌輝濫殺無辜,韋昌輝又欲殺石達開。石達開縋城而逃。當夜,韋昌輝血洗翼王府,將石達開家眷及翼王府內人員全部趕盡殺絕。接着洪秀全下詔通緝石達開。石達開逃至安徽舉兵靖難。洪秀全鑑於天京城外全體軍隊都歸心於石達開而被迫下詔誅殺韋昌輝。

  就這樣,太平天國的開國元老死亡罄盡,中堅力量不是死於濫殺之中,就是死於清洗之中。太平天國元氣大傷,從此走上了衰敗之路。洪宣嬌雖然報了楊秀清的輕慢之仇,也把她為之奮鬥的太平天國帶進了死衚衕。


  天京事變平息之後,石達開受合朝同舉總理天國軍政。洪秀全不願交出實權,不僅沒有封石達開為“軍師”(太平天國掌握實權的職務),反而封其長兄洪仁發為安王,封其出獄不久的次兄洪仁達為福王,用以牽制石達開甚至企圖謀害。石達開忿然領兵出走。

  石達開走後,在滿朝文武臣民的抗議聲中,洪秀全不得不把兩個王兄的爵位革掉以謝天下,但還是未能把石達開及其率領的幾十萬精兵召回天京。太平天國此時是雪上加霜,到了無以為繼的地步。最後,諸王中只剩下忠王李秀成。到同治六年六月,清軍終於攻破天京城,轟轟烈烈的太平天國運動終於宣告結束。

  對於天國內訌元兇洪宣嬌的歸宿眾説紛紜。有野史説她在天京城破之日戰死,也有人説她喬裝成民婦,隨着逃難的人羣到了上海,而後又輾轉隨同洋傳教士遠渡美國,在舊金山一帶開業行醫。然而,只要她不死,走到哪可能都是個禍害。


  太平天國失敗後女兵淪為清軍性奴

  1864年天京城破、大隊清兵殺向天王府時,這些女兵還以宗教徒特有的狂熱,自焚而死,而那些來不及尋死的女兵們自然成了這些飢渴的士兵們的性奴。

  太平天國提倡“男女平等”。洪秀全宣稱:“一切人都是上帝的子女,都是平等的。”“天下多男人,盡是兄弟之輩;天下多女子,盡是姊妹之羣。何得存此疆彼界之私。”正因為如此,在天國嶄新的社會圖景裏,一切都顯示着與舊生活的決裂,之前被家庭、男人奴役的婦女,成了與男子一般可以行軍打仗的女兵,還不止如此,連之前曾奴役着女子的家庭制度,也被天國的律令擊得粉碎。

  所以,自金田開始,在太平天國中就有了男女隔離的制度,洪秀全説:“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雜。”也正因此,在永安城,洪秀全頒行了模仿摩西“十誡”的天條,他説,“凡男人女人姦淫者,名為變怪,最大犯天條。”他説,“邪淫盡是惡之魁,變怪成妖甚可哀。”然而,洪秀全努力創造的新天國社會,軍法維繫下的種種清規戒律,卻與天國領袖的荒淫無恥生活並行不悖地存在着。史料記載,離開金田時,洪秀全就有妃子十五人;僅一年後,離開永安時,他的嬪妃達到了三十六人之多。

  清教徒般的禁慾制度、男女分營政策,乃至洪秀全為“天國”設計的每一項規則,不僅存在於這個面貌混沌而又矛盾的團體中,還存在於太平軍途經的城市。


  1852年5月,他們跨過灕江,通過古運河抵達全州,由此進入了長江流域;這一年6月12日,在經歷蓑衣渡大敗後,他們走出廣西、佔領了湖南道州。在湘南,他們先後招募了大約五萬名新兵,他們無一例外地遵循着男女分營制度,這也僅僅是金田、永安的延續。1853年1月12日,他們佔領了長江重鎮武昌。太平軍到達武昌時,清廷的衙門被打倒,咸豐的年號也代之以太平天國的名字。與國號的變化相比,社會制度的改變則更加劇烈。

  正是在武昌,分營、禁慾乃至拆散家庭,不僅作為一種戰時政策存在着,還作為一種社會制度實施着。其實又何止這些,社會生活中的財產、家庭、職官、宗教、禮儀等一系列社會制度的改變,乃至日常的生活中的禁纏足、禁蓄婢、禁蓄妾、禁鴉片的種種律令,無不表現出與舊世界決裂的色彩。

  洪秀全改變的不僅是武昌,太平天國的婦女制度也發生了變化。在這裏,前期的女營變成了女館。天國的女兵,不僅包括信仰上的追隨者,還包括武力下的被征服者。據史料記載,當時,武漢三鎮一片混亂,太平軍進城後設立女館,規定城中婦女全部遷往武昌火巷“歸館”,“遲延者鞭棰促之”。


  同時,男女隔離的制度也被嚴格地執行着,即使是丈夫探看妻子,兒子探視母親,也“只宜在門首問答,相隔數武(步)之地,聲音務要響亮”。就這樣,原有的財產製度、舊的家庭制度、並連着温情脈脈的人倫情愫,這些舊的社會制度的支撐,都在冷鐵般的軍事統治之下統統瓦解破裂了。

  但是又何止是武昌如此呢?當年的3月20日,當太平軍攻佔南京城後,更大規模的女館出現了:一路隨行的幾千廣西婦女、幾千湖南婦女,被裹挾而至三萬湖北婦女,又加之新被征服的十萬南京婦女,形成了一個個女館。從金田到武漢,“大腳蠻婆”構成為天國女兵的主體,而從武漢到南京,這個羣體則不斷地駁雜、混沌,等級差異在女館中出現了。那些來自廣西的“大腳蠻婆”,由於資格最老,被視作忠誠的“老兄弟”,成了女館中的女官,在她們之下,是還算自願的、還可相信的湖南婦女;又之下,則是那些大批被征服的來自湖北和江南諸省的婦女。

  後來洪秀全的一項規定,則顯示了天國官方對這種等級制度的默認。1854年夏收時節,洪秀全、楊秀清派往湖北、湖南、安徽各地徵糧的大軍悻悻而歸,回來的人稟報説:“太平軍所到之處米穀俱無。”無奈之下,洪、楊規定:在女館中,兩廣、湖南女子每人各發米六兩,湖北和其他省的女子發米三兩,“均以稻代,悉令食粥,否則殺。”


  為什麼在天國裏一方面高懸着“人人平等”、天下女子“盡是姊妹之羣”的教義,另一方面,又不能對各地女子一視同仁呢?早在佔領全州期間,因為馮雲山的戰死,他們幾乎屠戮了全州全城,幾萬男女被屠殺殆盡;而攻佔武昌、南京後,他們也幾乎殺盡了城內的全部滿人。在這些慘絕人寰的殺戮背後,又隱藏着怎樣的性格悲劇呢?

  洪秀全設計新的社會圖景的同時,似乎是抱定了誓與舊的世界一刀兩斷的決心。太平天國中,男女分館的制度、“聖庫”制度、《中國田畝制度》,乃至禁纏足、禁蓄婢、禁蓄妾、禁鴉片的種種規定,無一不具有改天換地的色彩。與此同時,一種“非我即敵”的人際關係,也悄然產生。


  在太平天國,世界被截然地分作信徒與“妖孽”兩個部分,而沒有中間分子。但凡不肯跟着他們走、依舊遵循過往生活方式的,都是儒教的遺民;在他們的眼裏,這些人都是“妖”。正如革命者內部是“兄弟”、是“姐妹”那樣,“妖”是可以漠視、可以殺戮的。正因此,在武漢,幾千童子持刀勒逼幾十萬武漢男子上船,而幾千名“大腳蠻婆”也以焚屋燒人為逼迫,裹挾了幾萬武漢女性。他們的裹挾,不同於黃巢、李自成,他們有着鮮明的意識形態支撐。正因此,他們同樣揮舞着刀槍器械,殺進了南京。

  毫無疑問,包括男女分館在內的種種手筆,都面向着一個前所未有的新世界。問題在於,它行得通嗎?早進軍天京之前,有人便問東王楊秀清何時才能家室團圓,楊秀清説:“必須等到天京奠定,政權在握,才能破此禁令。”但當太平軍來到金陵的地界上,楊秀清似乎忘記了先前的承諾。於是,女館設立的命令剛剛下達,就在廣西起義的舊部中引起了不滿,議論沸沸揚揚。


  不滿的又豈只是廣西的舊部,女館中地位卑微的湖北、江南婦女又何嘗不是?在不斷的枷責與不公的遭遇後,“天國”成了她們急切逃脱的夢魘。“城中被擄男女無時不思逃。”當時即使洪秀全的兒子幼天王,都不準與母親和姐妹見面,他只有趁洪秀全上朝時才能偷偷地溜出去,與自己的母親姐妹見上一面。天王的孩子尚且如此,那麼在整個天京,似乎再難找一個地方還存有家庭的幸福與温情。

  然而與此同時,“天國”的領袖們卻廣選嬪妃,妻妾成羣。有些荒唐可笑的是,洪秀全還曾頒發了一紙《多妻詔》,宣稱天國居民,海外番眾,皆以多妻為榮。並詔定:“東王西王各娶十一人,南王至豫王各娶六人,高級官三人,中級二人,低級一人。”洪秀全則“有婦八十八人。”


  就這樣,男女分離的制度,在天國的事業鼎盛時,卻走向了無比尷尬的地步。於是,1855年,在進駐天京一年半後,洪秀全終於下達瞭解散女館的命令。一併而來的,還有準許男女配偶的詔命,專門設立媒官負責。這與其説是解散女館,還不如説是將婦女賞賜給太平天國大大小小的官員們。出於擔心衞隊與後宮有染的顧慮,千餘名來自廣西的女兵,成了天王府的守衞者。

  這時,洪秀全的宅院極盡奢華。羅爾綱《太平天國史》這樣描述中國宮殿:“中國宮殿,……四面黃牆,高二丈多,厚四尺,內外兩重,外重稱為太陽城,內重稱為金龍城。太陽城向南開門,稱為真神榮光門。門內左右有鼓吹亭,高出牆外,蓋以琉璃瓦,四柱盤五色龍,昂首曳尾,有攫拿之勢……”。而1956年9月,南京的暑氣漸已散盡之時,韋昌輝層層圍住了華麗恢宏的天王府。

  女兵們的瘋狂守衞,表明她們的信仰沒有消退。但女館制度消失了,這些最後的天國女兵,就成了無源之水。在後來的年月,她們孤獨地守衞着天王府。在經歷征服、屠殺、自相殘殺之後,她們依舊沒有出走天國夢。由此成了歷史最無情的犧牲。直到1864年天京城破、大隊清兵殺向天王府時,這些女兵還以宗教徒特有的狂熱,自焚而死,而那些來不及尋死的女兵們自然成了這些飢渴的士兵們的性奴。


  揭秘把女人當性奴的古代典妻陋俗

  把自己的妻子當作器物一般出租給別的男人的陋俗,早在南北朝時期就開始萌芽,一直到民國才開始由盛而衰,新中國成立後,典妻才徹底消失。

  或許是賦税繁重,或者是真的走投無路,但拿着自己的妻子抵押給別人換錢餬口,終歸是令人不恥的行為,但在古代,儘管朝廷也曾頒佈法律禁止,但典妻依然蔓延開來,竟然成風。作者蔣晗玉在《書屋》2008年第11期著文説:“無論是典妻還是借妻,都是以經濟利益為目的,體現了丈夫對妻子的絕對佔有,女性對男人的人身依附,女子一旦出嫁便失去了人身自由,完全聽從丈夫的處置,像商品一樣被買來賣去……”這個買來賣去的具體過程是怎樣的?古代典妻制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典妻”又稱“承典婚”、“借肚皮”、“租肚子”等,指的就是借妻生子,為舊社會買賣婚姻派生出來的臨時婚姻形式,與現代社會“借腹生子”有着不少相似之處。中國的典妻風俗主要流行於南方地區,特別是浙江各地,如寧波、金華、舟山、紹興、湖州等地,從宋元以來一直盛行。柔石小説《為奴隸的母親》,所述即浙江農村的一個典型的典妻故事。

  “質妻和僱妻”現象的萌芽

  從歷史研究的角度看,在南北朝時期,中國就出現了“質妻和僱妻”現象。所謂的“質妻”,即把自己妻子轉讓給他人為妻,換取一筆錢,到約定的時間,要回妻子,送回原款。所謂“僱妻”,即僱主支付僱金給女子的丈夫,在約定的期限之內,讓該女子作為

  自己的臨時妻子,到期將女子送回其丈夫,僱金不收回。這兩種形式可視作典妻的萌芽。及至宋朝,商品經濟發展,典僱妻子的現象更為普遍。


  據《續資治通鑑長編》記載,熙寧七年(1075),因為旱災和蝗災,老百姓質妻賣子,父子不保。元祐元年(1086)時,蘇軾在一項奏摺中寫道,二十年間,因為欠苗,賣田宅僱妻女的人不可勝數。《元史·刑法志》有如下規定:“諸以女子典僱於人及典僱人之子女者,並禁止之。若已典僱,願以婚嫁之禮為妻妾者,聽。請受錢典僱妻妾者,禁。其婦同僱而不相離者,聽。”由此可見,元代時典妻之風已大盛,故統治者不得已而明文禁之。元世祖時,有大臣王朝專門為此典妻陋習上奏,請給予禁止。

  典妻之風雖經元統治者力禁,但並未真正革除,到了明代依然盛行。於是清代的法律也特別對此設條。《清律輯注》中載“必立契受財,典僱與人為妻妾者,方坐此律。今之貧民將妻女典僱於人服役者甚多,不在此限。”可見典妻之風不但不減,而且人數甚多。為了區別對待,因而制定了相應的政策。


  典妻之風盛行的原因

  舊時典妻風的盛行由多種經濟原因所致,“貧賤夫妻百事哀”:如丈夫有病無力維持家庭,或負債累累度日艱難;也有因賭博而窮困潦倒者,丈夫無奈而租典妻子。此類一般由丈夫做主,而妻子則被迫同意;也有丈夫長期外出不歸,妻子生活無着而自典者。受典者往

  往由於其妻子不育無出,徵得妻子同意而去借妻生子。但無論是典妻還是借妻,都是以經濟利益為目的,體現了丈夫對妻子的絕對佔有,女性對男人的人身依附,女子一旦出嫁便失去了人身自由,完全聽從丈夫的處置,像商品一樣被買來賣去,甚至被當性奴,沒有抗拒的能力,反映了社會黑暗和道德倫理的落後。


  有關典妻的規矩

  典妻雖説是一種臨時性的婚情方式,卻也很是講究儀式的,一般要經過媒證、訂約、送聘、迎娶等環節。所謂“媒證”,乃是典委的中間介紹人,或受男方所託,或受女方所託,將受典雙方接上關係,並充當證人的角色。媒證在訂立典妻的契約上需出具,若有誤差,媒證是有責任的。一般典妻均經過訂立契約的過程。契約主要寫明出典妻子的時間期限,典租妻子的租價及備往事宜。租典期一般租為一至二年,典為三至五年。典租價以婦女的年齡大小、典租時間的長短而定。對承典的人説來,對所典的婦女也是要提出條件的,比如必須具備生育能力,出典期間不得與原來丈夫同居。苛刻者還要求其在出典期不得回家照看自己的孩子等,並將這些要求寫到契約中去。而出典者在有的地方跟新夫住,吃穿均由新夫負責,有的地方則住在自己家中接待新夫,而讓原夫迴避。這種契約對婦女來説無疑等於賣身契,契約一旦成立,被出典的妻子就得供人玩弄,為人生育,還得與自己所生之子女骨肉分離。


  典妻中的送聘完全是象徵性的,受典者往往在訂立契約後象徵性地送點東西給該婦女,如頭巾、衣服等,也有送玉器戒指的。所送的聘禮又將由該女子戴上穿上,然後回到受典者家中。凡受典後住入受典者家中的,一般都行迎娶之禮,要擇吉日迎娶。迎娶常在夜間,由受典者出花轎迎典妻回到家中。不少地方典妻入家後要舉行一定的儀式,要宴請賓客族人。在浙江武義一帶,受典家要在飼堂裏擺上香火,設宴請族長、房長及長輩參加,取得他們的認可。有的還要治薄酒謝媒證。不過也有不少地方是不舉行什麼儀式的,抬進屋中後便就同居了。金華一帶因典妻不赴受典者家中居住,故儀式概免。由典者到出典家姘居。典妻中的禮儀主要並不是為了尊重出典者,而只是為未來的兒子博取正名,以取得社會的承認。在典妻期間所生育的孩子是歸受典者所有的,姓受典者之姓,認原受典者妻子為母。這對出典者來説是最傷心的事。人之情莫過於骨肉之情,此血緣的割裂常有致出典者為瘋的,慘不忍睹,這叫“留子不留妻”。

  出典者中也有貪圖受典者家中舒適而無意回到夫家的;也有因出典期滿而孩子尚幼不忍骨肉分離的;也有出典後原夫病故或外出不歸致使其無家可歸的;常由受典人與前夫重新談判,再出一筆錢,續典續租甚至將其買了下來,典妻也終於成了買妾。不過此類事並不太多。大多期滿仍回到前夫之家,仍去過其貧寒的日子。


  還有一種是“自賣自身”情況,遼寧省檔案館保存着一件賣身執照,原文是這樣的:

  立執照:婚書人劉門楊氏,因丈夫亡故,並無家業、兒女,無依無靠,度日難過,親朋無有,每日哭哭啼啼,家人可嘆,因此自託冰人自賣自身,情願賣與周鳳喜身旁為妻,度日遠年,三造説允同家言明,做身價錢壹佰伍拾元正,當交不欠,筆下交足,自交價後,永不反悔,此係兩家情願,若有反悔者,有冰人執照為證。媒人:李德功、老金太太,宣統元年九月十二日楊氏代字趙青山。

  這裏所説的“冰人”就是媒人,但為什麼叫“冰人”呢?《晉書?索紞傳》裏講,有一個當孝廉的官員,他的名字叫令狐策。有一天夢見自己站在冰面上,與冰下面的人談話,感到奇怪,不知吉凶,就來找索叔徹圓夢。索叔徹説:“冰上為陽,冰下為陰,這一定是陰陽(男女)之事了。你在冰上與冰下人談話,為陰陽語,這個夢預示你將要為人説媒,到開冰的時節,婚事就成了。”不久,太守田豹果然來求他做媒。此後,人稱媒人為冰人,後來又有了“紅娘”、“劃柯”、“媒妁”、“月老”、“保山”、“媒證”等多種別稱。古代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冰人做媒,因此也叫冰媒。上面這件檔案所展示的賣身執照發生在1908年。奉天省安東縣的婦女劉楊氏因丈夫去世、膝下無兒無女,沒有親戚朋友,沒有家產,也沒有了在夫家再呆下去的理由,且自己生活又無依無靠,實在生活不下去了。家裏人(楊氏丈夫家裏的親人)看着很可憐,同意她另找個人家。因此,楊氏託了個媒人把自己賣給他人為妻。


  這種交易首先由媒人先找好買主,然後買賣雙方及媒人三方共同協商,商定好價錢,現金當面交清;為了怕日後婦女反悔、逃跑,故立執照為證,以絕後患。在執照下面,寫有媒人的簽字畫押,買賣雙方也在名字下十字畫押,楊氏在其名字旁摁了手印。待手續齊備後,此執照具備了法律效力。這一張紙能把自己賣多少價錢,要視年齡、相貌、身體狀況等多方面條件而定。這種自賣自身的現象只能是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婦女在走投無路時,迫不得已所採取的下下策。其未來命運如何,只有依靠媒人,聽天由命了。

  再看另一件典妻的檔案:

  趙喜堂因手中空乏,難以度日,進退兩難,出其無奈,實事無法,情願出於本身於結髮妻送於張慕氏家中營業為主,同更言明使國票六百元整,當面交足,並不短少,定期八年為滿。如要到期,將自己妻領回,倘有八年以裏,有天災病孽,各憑天命,於有逃走,兩家同找,如找不着,一家失人一家失錢。期滿趙喜堂領人,不與張慕氏相干,恐後無憑,立租字人為證。

  這張典妻的契約期限是八年,安東縣縣民趙喜堂因生活所迫,將自己的結髮妻子典與他人,妻子在典夫家中生活,到期後,將妻領回。在這張契約上,寫有本夫的名字,並摁上手印,並沒有寫上妻子的名字,這也説明妻子本人沒有權力主宰自己命運。


  明朝後宮內變態的性虐待

  能羞花、容能閉月的明朝宮廷美女們,她們所揹負的性虐待、殺戮和殉葬等等痛苦,於中國的歷朝歷代來説,應該算是最為深重的了。

  幾十萬裏挑一的頂絕美女

  明朝宮廷的大型選美,一般是在全國各地物色出13歲至16歲的淑女幾千人,通過層層選拔,最後選中的不超過一百人。

  這真是幾十萬裏挑一啊,宮女們肯定是人間絕頂美女。

  悲慘人生

  明朝宮女們一經選入宮內,便失去自由,大都是衣食菲薄,住所簡陋,終身苦役,不能與父母相見。繁瑣的禮節,森嚴的等級,不時的凌辱,幾乎無出頭之日。


  1、“提鈴”和“板著”之罰。宮女們是被嚴格控制的 。她們除了完成各種苦役之外,她們還要經常在知書女內官的教習下讀《女訓》、《女孝經》等書以扭曲她們的心靈。宮女稍有違規者,將被處以“墩鎖”“提鈴”和“板著”。 “提鈴”就是受罰宮女每夜自明宮德乾清宮門到日精門、月華門,然後回到乾清宮前。徐行正步,風雨不阻,高唱天下太平,聲援而長,與鈴聲相應,這是一般的。“板著”就是受罰宮女面向北方立定,彎腰伸出雙臂來,用手扳住兩腳。不許身體彎曲,一直要持續一個時辰,即兩個小時左右,一般情況是受罰宮女必定頭暈目眩,僵仆卧地,甚有嘔吐成疾,至殞命的。

  2、宮女生病無醫,自生自滅。 明朝規定:“宮嬪以下有疾,醫者不得入,以證取藥。”宮嬪尚且如此,宮女自不待言。據《明宮史》載:在金鰲玉?X橋西、欞星門迤北羊房夾道(今名養蜂夾道),有內安樂堂,“有掌司總其事者二三十人。凡宮人病老或有罪,先發此處,待年久方再發外之浣衣局也。”這就是説,宮人得了病,或是年老了,要和有罪的人一樣,發到這裏,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續時日,或者等死。如果少數人偶被皇帝看中,地位略有改變,生得子女者尚能晉封,否則也只能幽閉深宮,了此一生。


  3、死無葬所,火燒後屍灰填入枯井。明朝宮女一生鎖閉深宮,供帝王玩弄、使役到死亡(包括各種死亡)後,如果不是有名的,都不會賜墓,而是火葬。火燒後將眾多屍灰一起填入枯井。到了嘉靖年間,有一個貴嬪捐錢買了幾畝民地,宮女不願其屍灰入井的,則埋此地中。 據清人劉廷璣《在園雜誌》卷三説:“牆固壘壘,碑亦林立,……每於風雨之夜,或現形,或作聲,幽魂不散。”清初的沈椿《宛署雜記》中説,宮女臨死時,都遺言不要把棺材埋得太深,她們認為埋得越淺越可以早些轉世投胎,重新過個有生命、有意的人生……

  殘忍變態的“性虐待”

  在中國歷史上,隋煬帝的荒淫無恥臭名昭著。然而明朝很多帝王更比隋煬帝厲害,他們的糜爛、淫亂更上一層樓 。

  據史記載,自憲宗至熹宗160多年間(1465~1627年),皇帝和大臣見面的次數約略可數。憲宗在位23年,僅召見大學士萬安等一次,只説了幾句話就在萬安高呼萬歲之聲中退朝了。武宗在位16年,一次也沒有召見大臣。世宗、神宗在位都達四五十年,都是20多年不視朝政,都忙於淫樂,其間不知道有多少宮女遭受過各種殘酷的“性虐待”。


  明人筆記中記有神宗與宮女淫樂之事説:夏日,明月高懸之夜,與後宮嬉。令人自輕羅製成之囊中,放出流螢無數。再令宮女以輕羅團扇爭相撲捉,若流螢落於誰簪上,則是夜帝必幸之。故宮女爭以香水灑於簪上,以待流螢。 秋日,帝題唐人王建宮詞前二句於紅葉上,令宮女題該詞後二句於另一紅葉,一起放入御溝,若遇兩葉相疊,令人取觀,如成全首宮詞,則書後二句之宮女,是夜必獲帝幸。 冬日,於洛陽殿大池,注滿香湯,挑選柔肌雪膚之宮女,同浴於池,效鴛鴦戲水之樂。浴罷,則坐於錦繡上擁美飲酒,謂之“鴛鴦之會”。

  荒淫的明武宗讓當時的大太監劉瑾設置豹房。豹房就是修建的特定建築物,內設宮女和從外強來的民女等供帝王淫樂的場所。明武宗在內淫樂不夠癮,大肆對宮女“性虐待”,傳説,還有強迫宮女與獸類交媾的事等,其“性虐待”之變態和殘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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