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你知道,在這個世界上總有一個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麼時候,不管在什麼地方,反正你知道總有這麼個人。
也許所有的故事都是一樣的,真正感人的愛情故事都有着悲劇的結尾,那種有情人終成眷屬的尾巴經常讓人記不起,我們的惆悵常常是這樣的事實。
也許真的過十年二十年,在街上或者在一切可能或不可能的地方遇到以前的戀人,是不是可能想電影或者小説裏寫得那樣,四面相對,傻傻的問:‘‘你還好嗎?”
不是不可能但前提必須是:愛過的人心底裏只有對對方的愛和對上蒼的感激,不能再一起是造化弄人,而不是我們自己的選擇。
命運選擇我們的時候我們沒有恨意,而我們選擇的命運,許多時候是含有恨意的。
多年以後,無敵的歲月磨平了一切,再看到那個人,很難再有什麼感覺,如果有,也許只是問自己:我喜歡他嗎?感情通常是,因為某一個時間和地點;某種氛圍之下,因某一件細小瑣碎的事打動我們。
人生太長,我們怕寂寞,人生太短,我們怕來不及。
有許多婚姻都是相愛的人不能結合,能結合的又不一定是自己的意中人。
人的一生只限於半生緣,為何只有半生的緣分,卻不是一生一世的緣分,難道天空中的星夜之上一輪圓月必須切割成另一半才能團圓完整隻能在剩下的後半生裏苦苦等待一個毫無痴心的知己嗎?
本來還有一絲機會再重新相聚一起,但是面對毫無慈悲的命運卻要一次次的擦肩而過的感情,不管將來是什麼樣的人生,事到如今也許只能有十八春的緣分。只要錯過一次,就是等於自己錯過自己一輩子嗎?但願,那好似一剎那的遺憾。
回首半生匆匆恍如一夢,你像風來了又走,我心滿又空,人生匆匆,太多的人,太多的事就在每一個不是巧合的巧合中錯過着時間,會改變一切,半生的等待又換來了什麼-甜蜜而又絕望的等待和無止境的憂傷,最愛的人,近在眼前,卻又是那麼遙遠。最後的見面,似上蒼早已註定的安排,一切都過去了,那些忘不了,變不了的......我們回不去了,時間是一條河,我們順水而漂,那是再也回不去的了,那個我愛的人,那個我們相愛的時光,那時微風輕輕吹,待如今只有冷雨悽悽吶。
如果我們用半生的時間來懷念一個人,在現代人的觀念裏,如果不是自己狀況太差,總是遇人不淑。顯得前面的人太好了,就是活得太寂寞了,無所事事,只能在回憶裏過日子。
半生緣,其實就是一生。
日子過得真快,尤其對於中年以後的人,十年八年都好象是指顧間的事。可是對於年輕人,三年五載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前者因了歲月滄海,洞悉。後者因了歲月榮華,天真。
很多年以前,我們刻骨銘心的愛過或被人刻骨銘心的愛過的都已經是昨日的黃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