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兩棲”教師?説白了就是老師工作在鄉鎮,家住在城裏的教師,他們一般白天在鄉鎮學校上班,晚上下班後再回到城裏的家休息,有些地方也將這樣的教師叫“走教”教師。
我們習慣上將他們都叫做向鄉下教師,這些鄉下教師以前家在本鄉鎮的多,現在好多地方實行縣管校聘,教師輪崗交流之後,一般在本鄉本土工作的教師不多,現在鄉下教師大多數人的家要麼在其它鄉鎮,要麼家都在城裏。所以在很多地區鄉村學校都有這樣的規定,鄉村學校教師每一週星期日下午到校參加完政治學習會之後都要住在學校,從下週星期一開始一直工作到星期五放學才能回家。
鄉下的學校都給教師提供有宿舍,好點的鄉鎮給教師還提供有周轉房,住宿不緊張的學校都是一人一間宿舍,緊張點的兩三個人住一間,鄉下的教師習慣上將這些宿舍叫鄉下的家。以前學校沒有食堂的時候,教師都是在學生放學之後自己做飯,現在絕大多數鄉村學校都有了教師食堂,所以教師們不在“鄉下的家”裏做飯了,過上了“飯來張口”的生活。在鄉下學校條件發生變化之後,教師們的設生活也發生了較大變化。
在好多地方,學校出於對教師交通安全和學校護校及其工作方面的考慮,一般都會要求在本鄉鎮以外居住的教師,尤其是那些家在城裏的教師,不允許他們在下班之後回家休息。好多地方以前甚至還將這樣的要求納入了教師的考勤,和教師的績效掛鈎。但是隨着交通形式的好轉,鄉村公交車和私人小轎車的出現,以及年輕教師的增多,教師們需要下班回家照顧孩子的需求越來越緊迫,這樣的制度自然遭到了教師們的反對。教師們為了回家,時不時會和強制執行的學校領導發生衝突,也造成了有能力的教師返聘回城的嚴重後果,鄉下留不住的不僅是優秀教師,留不住的還有那些家在城裏,孩子沒人輔導作業的教師。
也許是出於這樣的現實考慮吧,一些鄉鎮學校現在也開始靈活執行這樣的制度了。學校和教師簽訂完安全責任書之後,只提倡農村教師下班之後住在學校,不強制執行,也不將此進行考勤了,但每週星期天晚上7到9點多的政治學習“收心會”教師們必須參加,每週星期三去晚上7至9點的業務學習會教師們必須參加,除此外有些鄉鎮還在星期二晚上增設了全校教師必須參加的網絡教研活動等,這樣一來教師下午能回家的時間也沒幾下天。只有那些晚上沒有如此多會議的學校教師才會多幾次下午放學之後回家休息的機會。其實,有住宿學生的學校,教師一旦值班就連這樣的機會都會失去。
教師們在每天學生放學之後住在學校繼續工作是很正常的事情,在下班之後回家也應該算是很正常訴求,畢竟教師也有家庭,也有孩子晚上需要照顧。之所以鄉村學校會出現“兩棲”教師現象,還不都是為了生活。筆者認為,學校在工作上管理好教師就可以了,學生放學之後的時間應該屬於老師個人,學校儘量不要的過多的干預,更不要想法設法地找各種理由佔用,這樣會在無形中讓教師失去對學校的熱愛,造成農村優秀教師的大量流失,這樣的管理更不利於農村教育的發展。網友們你們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