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留學掛科被開除轉學太難了,直接申請碩士可行嗎?
隔三差五有同學突然來問到,説自己在美國唸書,因為GPA不夠或者是抄襲的行為學校要求停學甚至退學,這個時候自己該怎麼辦?怎麼和父母交代?
很多同學可能在遇到這種情況的第一時間,想的是儘快找中介看能不能緊急轉學。的確,這不失為一種可行的且較好的解決辦法,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當中會遇到很多難題和麻煩。同學稍不注意就被中介弄到轉去了一所“野雞大學”都是有可能的。
一般很多大學都會在最後的通知當中建議學生轉入其附屬的社區學院中,待到學生在社區大學學習各方面達到要求後,再申請轉回原學校,這也被稱做再錄取(readministation)的過程。再錄取方式看似可行,但對於學生在社區大學的學習要求一般都是不低的,GPA達到要求才可申請。有的學校還會要求學生在申請時提供詳細的學習計劃和目標等等,所以並不是説轉到社區大學念一段時間就可以隨便轉回原學校的。
而如果是轉到其他大學則會有更多限制,首先第一個就是有沒有學校願意接受這樣的學生呢?因為美國轉學體系雖然比較完善,但是轉學的必要材料之一則是原學校的官方成績單。而如果在官方成績單上,有體現該學生是“掛科”或者“勸退”情形,一些大學是不會接受這類學生的轉學申請的。
緊接着,如果即使有學校可以接受這種情況,但本科轉學涉及到轉學分的問題,很多學校可能會對你之前在學校修的學分不認可,那麼就很可能需要你從大二甚至是從大一開始重新就讀其次,而一般很少有人能有這個勇氣花三四年時間重新念本科。
其實如果滿足一些條件,在現階段本科沒有畢業的情況下可以直接申請碩士;這也是像很多這類本科沒畢業的留學生會選擇的一條路。而英國的碩士本事時間就比較短,一年時間就能順利畢業,回國後認證也是沒問題的。
當然了,上面所講也只是給大家提供一種參考的意見。出國留學對很多同學來講都是一次來之不易的機會,大家在遇到具體問題時也要針對自身情況作出判斷,如果覺得自己處理不好,就應該及時向老師和專業人員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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