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不僅打亂了學校的教學計劃
也影響到了學校管理的多個方面
隨着許多高校的陸續開學
“能不能退住宿費?”
成為大學生們之間討論的熱門話題之一
這不,西安翻譯學院就率先刷爆了整個互聯網。很多學生、網友紛紛感嘆!又是別人家的學校...
該校明確表示,將根據實際住宿時間,已繳清費用的學生按3個月住宿退費,未繳費的學生將按照2個月時間收取。本次退費涉及2萬餘名師生,費用總計1700餘萬元。要“把最大的實惠留給學生”。
事實上,此前教育部已經明確
“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
4月10日,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的文件明確: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
消息出台後,也有很多省份給出了官方通知
浙江
省教育廳等部門近日就做好我省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疫情防控期間收費管理工作發佈通知。
要求各地各校嚴格執行學費收費規定,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學費,未開學或未開課的不得收取學費。學校按照實際發生原則收取住宿費,每學年按照10個月計算,多餘部分一律退還學生。在校實際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
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不得違規亂收費。對各種違規亂收費行為,要堅決查處,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
寧夏
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住宿費的,學校須將多收部分在2020年春季學期末結算退還學生。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計算。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住宿費。在校住宿時間不足1個月的,15天以上按1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
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嚴禁違規亂收費。
四川
學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
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學校根據實際住宿時間並綜合考慮與宿舍直接相關的人員、折舊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學期末結算清退。
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不得違規亂收費。
河北
嚴格執行教育部學費收費規定。
嚴格落實住宿費退費要求。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計算。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住宿費。在校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多餘部分退還學生。
嚴肅查處違規違紀亂收費問題。
陝西
疫情防控期間,各地各校應嚴格依照非營利原則合理收取住宿費,住宿費收取標準按月平均計算,按學年收取的以10個月為平均基數,按學期收取的以5個月為平均基數,學校應根據實際住宿時間收取住宿費。
在評論區,很多同學都表示希望自己的高校所在省份也來抄作業:
也有網友表示
“孩子沒錢還花唄了,多少退一點吧”
你們的學校有消息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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