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教輔教材”,“教師”何錯之有

近期,江西南昌師範學院附屬中學4名在職教師,因疫情防控期間違規推薦教輔教材,從而受到撤職、行政警告處分。(4月30日 澎湃新聞)

使用教輔有助於拓展思維,提升成績,故使用之已經成為眾多學校與學生之公開秘密;然市面上各色教輔不僅琳琅滿目、令人眼花繚亂,且這些教輔往往又標榜“寶典”、“密集”什麼的,讓學生與家長均難以“精準選用”。

課任教師,熟悉學生學習情況,知道什麼樣的教輔,適合自已的學生,有利提高選擇的“針對”性;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在教輔的選擇上,在職教師理應具有“權威性”,也應當承擔起向“學生推薦”的職責。

然在江西南昌師範學院附中,4名在職教師卻因“向學生推薦了數學教輔”,不僅被扣上了“違規”的帽子,最終還受到了“紀律處分”;此消息曝光後,網友一片譁然,紛紛質疑:推薦教輔資料,錯在哪裏?

曾幾何時,在利益驅使,不少在職教師與教輔推銷商“狼狽為㚥”,不顧實際,大肆向學生“推薦”教輔資料;其結果是,不僅加重了學生學習負擔,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滋生了教育之“微腐敗”,令教育形象蒙塵、受辱。

“推薦教輔教材”,“教師”何錯之有

為維護教育形象,杜絕“教輔亂象”,切實為學生與家長“減負”,有關部門劍指“教輔亂徵訂”,對此類亂象開展整治,建章立制,將“教輔推薦權”收歸到了上級部門手中,頒佈禁令:不準教師向學生推薦教輔。

治亂用重典,猛藥祛痾;雖説此招“快刀斬了亂麻”,讓“教輔亂象”很快“消聲匿跡”,發揮出“立竿見影”之功效;然面對“4在職教師因推薦教輔遭受處分”之事實,卻難免讓人感到“不舒服”、“不吐不快”。

雖“收回教師推薦教輔權”,杜絕了“各自為政”,卻讓教輔失去了“精準”。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教輔之徵訂”,雖從數量與金額上得到有效控制,但有可能導致所“推薦之教輔”,脱離學生學習實際,失去可用性,不但難以發揮應有作用,而且“購而不用”,依然避免不了“浪費”。

再者,由主管部門統一“徵訂”,將權力集中,也可能造成“皇帝女兒不愁嫁”,相關教輔運營商,難免會“不思進取”,在提高教輔質量上停止“步伐”,將“功夫”花在“協調關係上”,還可能滋生新的腐敗。

教育關乎民族之未來,有着其自身之固有規律,要深入推進教育發展,穩步提升育人之質量,理應尊重教育規律,充分尊重學校、教師之辦學主體地位;然使用什麼教輔,最有發言權的教師,卻因“發出了微弱的聲音”,竟然被“繩之以政紀”,何談辦學之主體地位。、

強化管理,對教師中“不良”行為説“不”,切實剷除學校中的“微腐敗”,都當給予肯定;然在“嚴明紀律”的過程中,理應權衡利弊,綜合施策,切不可“按住了葫蘆,浮出了瓢”,熱衷“一刀切”,習慣於拿教師“開刀”。

“因向學生推薦教輔受處分”,顯然有些“用力過猛”,不僅不利於“精準選擇教輔”,更傷害到了教師教學之主動性、創造性,理應及時“叫停”,從而還教育以更寬鬆和諧之氛圍來。(尚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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