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知乎日報:離職前需要注意哪些細節?

由 完顏翠琴 發佈於 經典

  對大部分人而言,換公司不是換工作,許多時候,我們是考慮離職去一家競爭對手公司。那麼,很多問題就有點敏感了。這次的回答主要和大家分享一下換公司過程中如何處理商業機密、心態和人際交往。

  比如説:

  要不要告訴老闆我的新去向?

  沒有籤保密協議的商業信息,能不能透露給新僱主?

  在新的工作場合,如果和曾經的上司碰面,怎麼處理這種略感尷尬的關係?

  這些都考驗着公司人的職場情商。處理得不妥當的話,輕則影響新舊老闆對你的看法、重則損害個人品牌。通過採訪有類似跳槽經驗的公司人以及接觸過豐富案例的獵頭顧問,《第一財經週刊》幫你梳理出從面試開始到正式轉職去競爭對手公司的過程中,應對敏感問題的“套路”。

  1. 換工作時,弄清楚新公司更看重你的什麼

  到競爭對手公司求職,首先要辨別對方是否有真實的人才需求。獵頭顧問張嵐説:要警惕一些創業公司可能通過面試核心崗位來做市場調查。

  求職者可以問 HR 幾個問題以此檢驗崗位真實性:

  a. 如果未來 3 個月這個崗位一直空缺,會對你們的業務造成哪些影響?

  b. 這個崗位具體的 KPI 考核是怎樣的?

  c. 彙報給哪一位分管領導?

  如果崗位真實,而新公司又確實需要知道你過往的具體工作經歷,求職者應該在體現自己能力的同時,保護舊公司的核心機密。這確實是一個技術活,要透露哪些信息,不透露哪些信息,其實沒有絕對界限。通常來講,涉及核心技術、未來產品走向等可能影響一個公司成敗的信息,就要絕對保密。

  再者,要搞清楚新公司更看重你的是什麼。

  如果它看重你手上的客户、技術或團隊資源,而你又簽過競業禁止協議,就要特別小心。張嵐表示,“這個不講清楚,未來會承擔很大的法律風險。”正確做法是給對方一個相對合理的解釋,例如“因為競業禁止協議,我確實不能動用我過去的資源,但我認為自己有拓展新渠道、新客户以此帶動公司利潤增長的能力,這比直接把客户帶過來更有價值。”

  如果新公司不接受,那這個公司也不值得跳。

  2. 用一個月的時間為當前工作做好善後

  拿到競爭對手公司的 offer,多數人都會困惑:“我到底要不要跟現在的老闆説清楚我的新去向?”

  任仕達中國區市場和公共事務總監孫海寧認為,説與不説,沒有絕對法則,跟你和老闆的磨合程度有關。你可以有選擇性地説,但最好不要撒謊,不然會損害到你的個人品牌。畢竟,每個人都不能保證,之後完全不會和舊公司產生任何交集。

  姚倩在赴任新公司之後,曾經接到前任老闆的一個電話,“你能感受到那不是一次愉快的談話,很緊張。”姚倩説,前任老闆想知道她的跳槽思路,她就用了一些相對客觀的理由,比如不想繼續在那個城市生活等去解釋,沒有説離職是因為覺得那份工作沒前途等。在張嵐看來,這是較為理性的應對方式—避免激化矛盾和衝突,“即便你是覺得錢少、和領導合不來,都不要直接説出來,那一定是傷感情的。”

  其實,姚倩對此也提前做了準備。在離職被挽留時,她曾經給出兩個條件,第一是換工作地點,第二是更多的出差機會。她預感公司不會允諾這些條件,這從另外一個角度讓她的離職顯得更情有可原。

  最棘手的狀況是處理與競業禁止條款相關的事情。

  如果你在職時就拿到了新公司的 offer,很快就要加入新公司,那麼最好不要在早期就接觸太實質性的工作。姚倩給了自己一段空窗期,在入職後的第二個月才開始“冒泡”,也是為了給彼此一個緩衝。

  從面試新公司開始,姚倩就回避參與舊東家一些涉及核心商業機密的會議,為此,她當時飽受壓力,“老闆覺得你怎麼突然一下子不幹活了?”姚倩説。雖然沒有規定要求一定要這麼做,但她覺得,從良心上來説這樣做更為妥當。

  也有一些比較極端的情況是,一旦提出離職,公司會要求你即刻就不能幹活了,連電腦也不能碰,“這也很正常,在這個問題上,公司或 HR 才掌握着主動權。”張嵐説,她建議公司人對此不必過於介意。

  如果公司留給你一個月的交接期,這是很正常的流程,你可以表現得更為友善一些。比如,幫助培養新人來接替你的工作,跟以往對接的外部合作伙伴打一聲招呼、介紹一下新人等。這麼做都可以為你建立更成熟的職業形象。

  如果你已經是一定級別的研發、銷售管理層,跳槽時,要首先自查是否有違反競業協議的行為;其次,孫海寧認為“最好還是讓兩邊的老闆能事先通個氣,以免之後的麻煩。”

  3. 赴任新公司之後,不透露核心商業機密

  即便籤過保密協議,舊東家未必有精力或能力深入追責,所以一些公司人跳槽到新公司後,就把自己知道的舊公司的商業策略全部透露出來。

  “短期看,你可能幫新公司贏了不菲的商業利益,但新老闆也很清楚,如果你輕易就能出賣舊公司,再跳槽時你勢必也會這麼做,後果就是失掉每一任老闆對你的信任。”姚倩説。

  不透露舊公司的信息,不等於你在新公司無法開展工作,一個可以參考的做法是,不要輕易談及你過去工作中接觸到的事實和數據,而是用自己的看法、判斷來支撐決策。需要借用舊公司資源時,則要審視你的行為是否會觸及舊公司的利益。

  人際交往方面,孫海寧建議跳槽去競爭對手公司後儘量低調。因為只要跳槽者不在朋友圈等社交媒體上過度炫耀,舊公司通常不會主動找麻煩。

  姚倩很注意這一點:“朋友圈分組是一定要的。換位思考,以前的同事也未必想要成天看到你現在公司的事情。”

  因為工作性質主要是對外溝通,姚倩經常在很多場合遇到舊東家或前老闆,最初她也會覺得有點不自然,不知道如何相處,但她發現前老闆倒不是那麼介意,還主動和她打招呼、聊天。由此,她得出的經驗是,坦然、大方地相處,才不會在雙方碰面時尷尬。

  離開上一家公司,你可能會開始聽到它的負面消息,對這些話題有意識地向後退一步是比較好的做法—不論是批評前公司,還是為前公司辯解,都可能產生負面效果。

  另外, @於潔茹的回答中關於保險的細節很好,與本答案互為補充,也請一併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