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是服裝中創造出來的一種語言
最初的原始人類開始變成了説話的人類時,人的語言就出現了。什麼是語言?簡單地定義是“信息交流的媒介”,包括嘴部“運動”、面部表情、姿勢、手語、文字等交流方式,它是將我們內在私密世界與外部公眾世界連接起來的奇妙橋樑。一些認知學家曾將語言描述為一種“心理官能”、“心智器官”、或“神經系統”,通過語言的表達,我們可以給他人帶來喜悦愉快或是絕望憂傷的心理感受。
時尚,固有第二層皮膚之稱,是我們身體語言中的一種,是對富有意義的身體勾畫出摩登的着裝“象形”語。借用香奈兒前任掌舵人卡爾·拉格斐其中的語錄——“時尚是服裝中創造出來的一種語言,用來詮釋現實。”
最早對時尚語言的解讀,是來自於美國經濟學凡勃倫1899年撰寫的《有閒階級論:關於制度的經濟研究》一書,他將時尚體系描述為從上至下“滴漏理論”,解釋時尚如何變成一種虛有其表的個人身份符。他認為要證明一個人的金錢地位,得從服裝的消費優於其他多數方式着眼。我們穿的衣服隨時隨地顯豁呈露,旁觀者們能夠看到它所提供的身份標誌,那麼對於我們的金錢地位也就可以瞭然於胸;一切階級在服裝上的消費,大部分總是為了外表的體面,而不是為了禦寒保暖,即使在嚴寒時節,也會為了顯得漂亮,寧可穿得單薄。正因如此,那時服裝的商業價值大部分力求時新性與榮譽性,而不是針對穿着者身體上的舒適性,主要以‘高一層’的身份或是精神上的需要為主。
不管是怎樣的歷史背景,時尚總是被用來表示財富與地位,區分上下階級、社會羣體的身份聲明,通常由繁瑣且微妙的視覺代碼詮釋。追溯歷史潮流,在中國傳統封建時期,不同的顏色、材質或是圖案的專有制都代表了穿着者的官品階位,就比如家喻户曉的黃色,它作為稻穀與金子脈動之色,又隱含有神靈的光環色,故而被視為平凡人不可逾越的皇帝之色。
另一方面,依據西方服飾哲學,一件整潔的外衣之所以令人悦目,主要是因為它藴藏有一種有閒的暗示,示意這件外衣的主人沒有接觸任何勞工操作。一個紳士的威嚴大部分是依託於光鮮衣着的魔力:一雙亮爍的漆皮鞋,一件潔白無瑕的襯衣,一頂光華奪目的圓柱體禮帽,外加上一根精緻的手杖。這樣“高雅”的着裝儀態代表了有閒階級,表明穿着者從事於高度消費,且單管消費、不管生產。尤其是女性典雅的服裝,更高度地彰顯了時新式與榮譽身份的特徵。”
現代的時尚語言是如何被定義概念?我們平常口頭與書面上的語言是由不同性質的詞語組合而成;時尚亦是,它通過布料和輔料創建成一種鮮明的藝術形式,在某時某地,以某種主題、配以燈光效果、音樂、及模特的行為舉止來定義時尚的語言。這種語言透過材質上的顏色與圖案,或是早已形成的衣服上某種風格框架,反映它在某個時間段中某種文化的力量,或是具有影響力的穿着者的個性信息。
這一串串信息聯起來的時尚,都是自我的表達語言,不時地被我們所接觸的人解讀。當我們與他人第一次見面時,在開口前十秒內,我們身上的服飾就已先替我們説話了,向他人描述我們的職業身份、性格特徵等線索。身上吸睛、亮麗的服飾被解讀的,在時尚界中,被稱之為“宣言單品”,定義了穿着者的良好形象。
當然,在穿衣打扮上,服飾本身不會為穿着者的形象而思考,能讓它傳達出某種定義的是那個會思考的穿着者——也就是你,你從衣櫥裏的它們中做出了不同的選擇。每一種的選擇,在某種特定的情況中,被塑造出的外在形象也會決定我們的命運。雖然以貌取人總有一種膚淺的表皮觀,但在展示自我形象上,直接吸引我們生理上的視覺觀往往是和諧,喜愛和諧的視覺要勝過混亂,畢竟和諧的魅力都能營造出美的畫面,而混亂更容易使人腦進入困惑。
怎樣打造出和諧的美感?一種讓你感覺良好的裝束,比如穿上最喜歡的、最顯身材的、最合身的,平衡身材上的優劣勢、借用服裝的輪廓或顏色來淡化缺陷、凸顯自己優勢的特點。當你走出家門時,稍稍自信一點,整個世界都在朝你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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