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古代兵器之一,屬於"短兵"。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稱。古代馬上作戰除用長兵器外,同時也佩帶劍和刀等較短的兵器,劍作為用於近戰備用的武器,為了使用方便和防止脱落,往往用皮繩將劍炳拴在馬鞍或手腕上,人們把拴在劍上的皮繩稱之為"劍疆"以實用為主。
春秋戰國時期習劍、鬥劍、之風非常盛行,《莊子説劍》中記述了趙文王喜劍,三千餘劍幹日夜為他相鬥表演的故事,可見場面何等壯觀。
到了東漢時期,作為兵器的劍,逐漸退出了戰爭舞台,為佩帶儀仗或習武強身自衞為主,劍疆被劍穗替代。
到了佩劍盛行,佩劍漸漸成為一種時尚。然而,不是什麼人都可以隨意佩劍,古人佩劍,也是有着相當嚴格的等級制度的。
《隋書·禮儀志》載: "一品,玉器劍,佩山玄玉。二品,金裝劍,佩水蒼玉。三品及開國子男,五等散(散)品名號侯雖四、五品,並銀裝劍,佩水蒼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則象劍。
帶直劍者,入宗廟及升殿,若在仗內,皆解劍。一品及散(散)郡公,開國公侯伯,皆雙佩。二品、三品及開國子男,五等散(散)品號侯,皆只佩。綬亦如之。"唐代最盛,被文人墨客視為飾物,抒以凌雲壯志或表現尚武英姿。
男子佩劍不僅顯示出威儀的雄風,也是一種狂猖風雅的服飾,更是一種權力地位的象徵,因而產生了與佩劍、習劍相適應的嚴格的佩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