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費加羅報
海外網9月2日電 當地時間9月1日起,法國公司正式執行新版衞生議定書,除了在個人辦公室之外,員工必須系統化地佩戴口罩,這適用於開放式辦公環境、走廊以及所有與同事有交集的公共空間。如果不遵守有關規定,員工和僱主都可能受到懲罰。
據《費加羅報》報道,法國勞工部長伊麗莎白·博恩、勞工部負責退休事務和職業健康的國務秘書洛朗·皮耶塔澤夫斯基分別對新規作出解讀。這一強制佩戴口罩規定可在一定程度上進行放寬,也就是説,員工在工作場所可以每天短時間摘掉口罩“喘口氣或休息一下”,但這依據公司所在地區疫情形勢、公司規模、員工數量、通風系統等不同條件,有不同的標準。
新版衞生議定書除了強制佩戴口罩之外,也要求對工作場所加強通風和消毒。員工的接觸點或接觸到的物品,應每天至少消毒一次,並在每個輪班期間消毒,員工之間或與客户之間處理的物品應定期消毒,並在每次操作之後洗手,更衣室也依照此規。在可能的情況下,工作空間和公共區域應每三小時通風15分鐘。
伊麗莎白·博恩強調,在病毒廣泛傳播的地區,遠程辦公仍是一種更可取的做法,這可以減少工作場所的員工和公共交通系統的乘客聚集。新版衞生議定書還建議企業對員工上下班時間進行調整,比如錯峯上下班,以免在到達或離開公司時出現人流交叉。此外,員工一旦出現感染症狀,有義務向公司報告,公司則應提醒同事有人可能受到感染。僱主必須制定計劃,以便在出現情況時能夠立即採取隔離等必要措施,公司可以提供測温工具,但不能強迫員工測温,也不能記錄數據。
伊麗莎白·博恩強調,新規有利於保護員工本人及同事、家人的健康,也使易感染員工重返辦公室成為可能。當局將確保這項規定得到實施,如果公司下達了通知,員工不遵守規定就會受到懲罰。法國負責中小企業事務的部長級代表阿蘭·吉塞特9月1日也警告稱,疫情不會在短期內消失,公司和員工將不得不習慣佩戴口罩工作,政府強制在公司佩戴口罩的決定不是一個可選項,勞動監察部門將檢查新規的執行情況,如果員工在公司拒絕佩戴口罩,可能被視為一種工作錯誤來處理,如果員工認為所受的懲罰不合理,可以向勞資仲裁機構提出上訴。
專門研究勞動法的律師傑里米·阿爾菲解讀稱,公司內部必須遵守勞動法,僱主須承擔向員工提供信息的責任,可以通過張貼海報或發送明確信息來通知佩戴口罩這一規定,“如果指令是明確的,但沒有得到遵守,不戴口罩的員工可能受到懲罰。”勞動法問題專家埃裏克·羅切布拉夫補充説,在僱員超過50人的企業,僱主必須在公司內部規則中寫明,如果不遵守某些措施將受到何種制裁以及相關程序。
另一方面,法國《勞動法》第L4121-1條規定,“僱主必須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員工的安全和身心健康”。如果員工認為公司沒有強制要求在工作場所佩戴口罩,或沒有按新規要求提供口罩,也可以對公司提起訴訟。專家同時提醒,如果公司出現集羣感染,僱主可能被追究責任,這可能會導致鉅額賠償。
法國求職網站Qapa的一項最新調查顯示,56%的受訪者擔心重返工作崗位會受到病毒感染;三分之二的受訪者認為,在公司內部保持人際距離不可實現;26%的受訪者拒絕在公司佩戴口罩;只有25%的受訪者表示,即使不強制,也願意在公司佩戴口罩;37%的受訪者表示,在強制的情況下會在公司佩戴口罩。(海外網-巴黎-魯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