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宦官權力之大,貫穿朝代之終始,在歷朝歷代都是罕見的,只有後漢、晚唐時期能為之相比。
先看看明朝宦官專權的事實與經過
永樂時代,永樂帝開始重用宦官。等到明仁宗、明宣宗時期,宦官因為開始通曉文墨,頻頻被召見任用,但明仁宗、明宣宗二帝,算是英明皇帝,對宦官的約束很是嚴厲,故尚無宦官專權的現象出現。
正統年間,王振為明英宗所寵信,開明朝宦官專政的先河。
《明史紀事本末》卷二九雲:“宣宗宣德十年春正月甲戌,帝崩於乾清宮,皇太子方九歲,即皇帝位,秋七月,命司禮太監王振偕文武大臣閲武於將台。振矯旨以隆慶為右衞指揮金事,紀廣為都督金事。振,山西蔚州人,初侍上東宮,及即位,遂命掌司禮監,寵信之,呼先生而不名。振遂擅作威福,時輔臣方議開經筵,而振乃導上閲武將台,...紀廣者,常以衞卒守居庸,往投振門,大見親暱,遂奏廣第一,起擢之,宦官專政自此始。”
從上述史料記載中,可以知道在明朝閣臣替皇帝開經筵的時候,宦官王振,卻經常導陪伴皇帝檢閲武事於將台,王振還可以偽造詔令,任命紀廣為都督金事,而皇帝毫不怪罪。
很顯然可以看出,宦官王振權勢滔天到了何種程度。
王振專權,朝中百官都很畏懼他。正統六年十月三殿建造完成,宴請文武百官,明英宗破例下令東華閣中門,全部聽王振的安排,文武百官皆候拜。王振專權的時候,朝廷大臣附之者,僅有王佑、徐晞等數位文官。其他不肯向王振俯首者,比如薛瑄、李時勉等官員,全部被誣陷獲罪。
到了成化年間,另一個大宦官汪直專權擅權,朝廷大臣附之者漸多。成化十三年正月,明憲宗設立西廠,指令汪直作為負責人督查。此後,全國大政、小政、方言、巷語,全部都要監控採納。出去辦事的時候,巡按御史等重臣甚至迎拜汪直,巡撫等地方大員亦戎裝謁路,最後到了世家公卿皆避道,兵部尚書項忠不避讓,被王振當街侮辱。
當時世人皆傳:“知有西廠,而不知有朝廷,但知畏汪直,而不知畏憲宗”。
成化年間,汪直雖然權勢滔天,但尚有大學士商輅、劉翊連續劾奏,説明當時的朝廷閣臣猶未全部屈服宦官。
到了正德年間,大宦官劉瑾用事,把焦芳、曹元、劉宇、張彩等人作為自己的心腹。焦芳、曹元、劉宇等人都成為大學士,由此可見這時候的宦官已經可以進用朝廷閣臣了。
不僅如此,其更可黜退朝廷閣臣。
劉瑾以前,雖有大宦官王振、汪直等人操控權柄,然而票擬的權力還在內閣。等到劉瑾用事,除了可以獨自引進和黜退閣臣之外,票擬奏章的權力有些時候也到了宦官手上,劉瑾之專攬,可説空前。
正德早年,很多奏章都被劉瑾拿回自己的私人府第,與妹婿孫聰、華亭、張文冕等人商量和批閲。然後再拿回內閣,由大學士焦芳進行潤色,名臣李東陽只能俯首,啥都幹不了。
劉瑾敗後,李東陽疏言:“臣備員禁近,與瑾職掌相關。凡調旨撰敕,或被駁再三,或徑自改竄,或持回私室,假手他人,或遁出眷黃,逼令落葉,真假混淆,無從別白。臣雖委曲匡持,期於少濟而因循隱忍,所損亦多。”
自劉瑾以後,司禮監開始專掌機密。所有進御奏章和降敕批疏,全部要經司禮監和宦官之手。
皇帝降旨,即有司禮監寫出事目,然後付內閣閣臣繕擬,故宦官的地位遠比內閣那羣大臣要親要得多。
天啓年間,九千歲魏忠賢當權,朝臣附之者更多了,文臣有崔呈秀、田吉、吳淳夫、李龍、倪文煥等所謂“五虎”,武臣有田爾耕、許顯純、孫雲鶴、楊寰、崔應元等所謂“五彪”,還有尚書周應秋、太僕少卿曹欽程等所謂的“十狗”,這些都是朝廷重臣,除此之外,還有一大堆亂七八糟的官僚投靠,被稱之為“十孩兒”、“四十孫”等等。自內閣六部到四方督撫,都屬於閹黨,已經形成了遠大於宰相的權力。
這時候,皇帝的詔敕已全部出自司禮監,都不需要經過內閣進行潤色了。
此時內閣權限很是微弱,幾等於無,也就是説宦官如果就算沒有批紅權,想要亂政,內閣也毫無辦法。
司禮監本來是內閣的監督部門,現在變成了內閣成為了司禮監下屬部門。
而內閣權力最大的時候是什麼樣子?
論內閣權力最大的時候,莫過於張居正時期。
《明史·張居正傳》:“(張)居正與故所善掌司禮者李芳謀,召用高拱,俾領吏部,以扼趙貞吉而奪李春芳政,穆宗不豫,居正與宦官鴻保密處分後事,引保為內助,而拱欲去保,居正遂代拱居首輔,保欲媚帝生母李貴妃,封居正以並尊兩宮,居正不敢違,兩宮遂無別。”
張居正,他為一代最有實權的宰輔閣臣,也不得不與宦官委曲周旋。明朝史上最有權力的內閣首輔張居正都要和馮保勾結,這足以説明問題。
明代宦官之權威,已然凌駕內閣首輔之上。
那產生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歸納下來,不外乎下述四點:
一、就二者所處之地位而説,內閣最早只是參謀機構,是因為閣臣“侍左右,備顧問”,常在皇帝身側,而權力越來越大。而宦官較之內閣大學士,更為親近皇帝。按皇明祖訓所記載宦官的職銜及職掌,宦官供職大內皇宮,侍奉皇帝起居,自然而然比閣臣更接近皇帝。
以故,易於熟悉皇帝的好惡,更進而利用皇帝之好惡,竊取權勢。比如《明史》記載“劉瑾時雜構戲玩娛帝,候帝娛,則多上章,奏請欲決。帝曰:吾安用爾,為何一再煩朕!'瑾由是自決政。”
再比如:“帝(明熹宗)喜機巧,親斧鋸髹漆之事,積歲不倦,每引繩削墨。(魏)忠賢輩輒奏事,帝厭之。謬曰:‘朕已悉矣,汝輩好為之!'忠賢以是恣威福,唯己意。”
碰到厭倦親政的明朝皇帝,宦官得到權力遠比內閣閣臣要容易的多。
二、就封建皇帝之作風而言,專制政體之下,是非曲直,全部取決於皇帝本人,所以宦禍的形成,皇帝有重大責任。如果皇帝若不縱容閹官的所作所為,閹宦何由專橫?
歷朝歷代皇帝,如果能真正委心於國事,取決於事理,則宦官也就沒有可以得逞的地方;反之,如果遇到荒誕多欲的皇帝,置國事於不顧,唯聲色等私慾之自娛,那時候,襄理國政的宰輔之臣自然疏遠於朝,而宦官就開始仗着寵信進行權力的竊取。
《明夷待訪錄·閹宦下》雲:“閹宦之如毒藥猛獸,數千年以來,人盡知之矣,乃卒遭其裂肝碎首者,易故哉?豈無法以制之與?則由於人主之多欲也。”
明代宦禍雖然肇始於明成祖朱棣,但在明英宗、明武宗、明熹宗這三位皇帝身上才逐漸壯大,以至於最後吞噬整個國家。
比如英宗正統二年,太皇太后本來想要殺死王振以安定國家社稷,而明英宗卻跪下來替王振請免。英宗九歲即位,或謂年幼無知,不能辨別善惡,故舍棄閣臣而寵信宦官王振,但是正統十一年(1446年)楊溥死的時候,英宗已經滿了二十歲,不得再説無知了,卻依然信用王振,乃至於統軍出征,其間雖然有廷臣、內侍等忠良之臣勸言,不僅聽不進去,反而將忠良之臣處以極刑。等到英宗兵敗去草原留學的時候,追悔之餘,不惟不自反省,反而説出“振未敗時,羣臣無肯言者,今日皆歸罪於我。”這樣不負責任的話。
明武宗愛以狗馬等物自娛自樂,劉瑾就和其他八人當狗馬鷹犬日日夜夜歌舞角抵以娛樂皇帝。明熹宗也以此為樂,魏忠賢經常引導皇帝為倡優聲伎狗馬射獵,朝臣疏諫,皇帝非惟不聽,還要求“明年增至萬人,證炮喧震內外”。
上述足以妨害國家根基之事,宦官投其所好,閣臣反常勸阻,故而每次碰到多欲昏庸皇帝,自然遠閣臣而就宦官。
三、就閣臣與宦官之習氣而言,宦官出身奴隸,閣臣則出身儒士。奴隸中雖亦不乏善良之輩,但是更多的是奴顏婢膝,不擇手段。閣臣中雖亦有逢迎阿諛之徒,然多數講求正道,有所顧忌。以故,二者相爭,閣臣失敗概率更大。
即使明代掌權之宰輔,如張居正者,亦須與中官馮保結合,借其力量而掌大權。
四、就內閣制度而言,明代宦官竊權,最大之原因,在於制度不善。明仁宗之後後,內閣職權雖然因為票擬的權力而越來越大,其他方面卻又因票擬權力而導致宦官干政。當時票擬,是推行政令有效方式之一,票擬雖然由內閣主要負責,最終批准取決於皇帝,然而內閣與皇帝間的公文往還,卻是由宦官來進行傳遞的。
傳遞公文本為極其平常之事,原不足為患,但由於宦官受到皇帝的寵信,不僅傳遞奏童,還可以拆閲奏章,對奏章之票擬,按皇帝的意思作成批答,甚至不經皇帝就可以自己御覽。比如魏忠賢用事,“旨意多出傳奉,徑自內批”。
於是傳遞之職,成為決策之官,或者宦官置票擬於不顧,如劉瑾王振都有矯旨傳命的經歷。
結果,內閣贊成之事,宦官可以批駁其票擬,內閣不贊成之事,宦官更可以矯詔行之,最後政令之推行,胥視宦官意向而定,因而宦官權力駕乎閣權之上矣。
所以,在明朝,越到後期,司禮監秉筆太監的權力就越比內閣首輔的權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