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正陽中小學生開學報名要求查驗父母爺爺奶奶等疫苗接種證明的消息引發關注。8月26日,官方表示,因與國家規定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採取知情自願原則不一致,正陽縣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叫停“小手拉大手”活動,接種新冠疫苗堅持自願原則。(8月26日澎湃新聞)
入學需要持長輩的疫苗接種證明,這種強制接種的做法無異於“連坐”。據早前的通告顯示,該縣教育系統開展新冠疫苗接種“小手拉大手”活動,中小學生開學報名時採取“1+6+N”形式,即每名學生入學報到時,需持有父母(監護人)、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及其共同居住的近親屬新冠疫苗接種證明,否則,不予接收或暫緩入校。言外之意,家人不打疫苗就不能上學,如此強硬讓人難以接受。
此法可謂切中了家長們的軟肋,雖然有效但於法於規不容。孩子是家長們的心頭肉,若是因為家長沒有打疫苗而耽誤了孩子上學,這是絕對不能的,即便自己再不願意,創造條件也得上。可是話分兩頭,自始至終國家的疫苗接種政策堅持的都是自願原則,從來沒有滲透過強制、必須這樣的字眼和意圖。再者,義務教育是受法律保護的,誰也不能剝奪中小學生受教育的權利,這樣的“連坐”法本就不合法。
我們的確應該站在法治角度去譴責防疫政策的簡單粗暴,但若是細品此事也會發現,“強制”的背後也有無奈。都知道,接種新冠疫苗是防控疫情輸入和傳播擴散的重要手段,也是降低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發生率的必要之舉。適齡無禁忌人羣應該做到應接盡接。只是有些人總抱着僥倖心理不願意接種,為此找各種理由,甚至在開具不宜接種證明上“搞變通”。如果大家都很自覺地接種,各地還用搞“連坐”?
其實,關於疫苗接種的負面新聞已不在少數,就比如“拉人頭”。近段時間,多地發佈通告,由轄區外人員以各種手段、各種方式組織、接送羣眾,前往外地接種新冠疫苗,並承諾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和補助。一些地方為了完成指標任務,向公職人員搞政治攤派,強制他們“拉人頭”跨區打疫苗,不然就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於是就出現了公職人員自掏腰包“買人頭”,部分羣眾不打疫苗“賣胳膊”的接種亂象。
打疫苗是利己利人的事,要堅持自願也要自覺跟進。畢竟“應接盡接”這不僅是各級政府部門的任務,也是所有人義務。各地要謹防“一刀切”、杜絕“硬手段”,做好宣傳發動,引導更多人積極主動接種,共同築起免疫長城,各種疫苗接種亂象自然無疾而終。(孟偉)